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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取得良好成效(高新江海财政专报第四十六期)

文章来源: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更新时间:2019-09-04 09:0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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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的要求,江海区积极推行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建立了江海区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财务监管系统),财务核算范围覆盖包括区直一级预算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至20181231日止,全区共有76个区直单位101套账(含基建账)通过财务监管系统进行会计核算,实现100%区直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经过五年的运作,监管改革的总体情况良好,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贯彻落实上级改革部署,稳步推进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2013年我区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进行了改革,区直单位会计核算由区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回归各单位独立核算。结合这个契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改革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措施,确保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扎实推进。全区预算单位统一认识,分三批稳步推进区直单位使用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软件,较好地实现了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预期目标。

(二)以国库改革为依托,抓好财务监管系统建设。区财政局财务监管系统建设以国库集中支付等多项财政改革为基础和依托,实现对预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的集中和监管。建设系统模块有财务门户、账务处理系统、出纳管理系统、电子报表等系统形成一个有相互关联、数据共享的综合信息平台,按照会计制度以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为预算单位建立新账及统一会计科目、有效提高业务数据的利用率,为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保障,为财政部门加强监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为加强系统管理,我局制定并出台了《江海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范》,为加强和规范区直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直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财务监管改革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加强系统培训和管理,确保财务监管系统顺利运行。我局分层次组织培训,首先对单位负责人关于改革政策培训,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其次分别对单位财务人员和财政局内部进行系统操作培训,熟悉财务监管系统操作。指定专人管理财务监管系统,对系统使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包括系统使用、维护、操作人员变动、账套资料变更、数据备份等等,保证系统的有序顺畅运行。

二、取得成效

  (一)区直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通过搭建统一的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平台,设置统一的会计科目,会计核算信息与国库集中支付信息、会计信息与出纳信息相互关联比对,有利于预算单位及时发现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上的问题,自我纠正,减少会计核算的错误,规范了财务管理。

  (二)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依托信息化手段,财政部门可以足不出户,通过财务监管系统监督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会计核算情况;主管部门通过系统监督、了解事业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能更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单位纠正,提升财务监督效能。通过系统可以实现对全区预算单位收支、现金支出、资产、负债等进行数据汇总统计,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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