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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1-02-20 19:1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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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海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立足财政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快法治财政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注重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坚持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事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财政管理中的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预防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我局主要负责人带头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过程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落实具体实践中,要求全局党员干部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凝聚到推动区党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上来,进一步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用工作实效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

(三)根据省市区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协助我局做好重大决策、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一是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草拟、审查、修改日常法律事务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准备或审核所需的材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三是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四是应邀为我局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我局一名在编公务员经司法部门审批任本单位公职律师,进一步充实我局法治工作力量。

二、落实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健全财政法治建设。

(一)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已根据要求在行政执法平台公示执法窗口岗位信息、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统一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每年131日前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并形成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分析报告;配置执法音像记录仪;按执法案卷管理要求,做好执法全过程信息收集、保存的工作;制定《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江高新财会〔20194号);发布并公示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第一批)。严格执行“双公示”,将行政许可信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示。印发了《关于成立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及印发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我局于2020年承接了省财政厅8项重心下移事项。二是对我区两个行政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检查单位执行《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三是做好设立除会计师事务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事项工作,截至121日,我区共全区代理记账企业共19家,新增5家,通过2019年度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15家;发出整改通知1份,对不符合年度备案的机构限时整改,规范管理。

(三)规范行政执证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0年,我局持行政执法证共14人,换发证件9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1人。

(四)梳理涉民涉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机构改革所涉及地方性法规。

(五)推进阳光政务。按规定公开2020年江海区政府和财政局预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预算草案的报告;结合财政职能及时更新政务网站信息,2020年共公开57条等财税部门文件。

三、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提高理财水平

一)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主动担当作为,快速反应,积极应对新冠疫情挑战。在疫情发生初期,简化防疫物资采购和经费使用审批流程,发布《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启动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预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江海财预〔20204号),建立资金支付“绿色通道”,确保应急专项资金拨付畅通无阻,第一时间将拨付到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和秩序稳定,我局相继发布《关于启动江门市江海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江海财行〔20201号)、《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财政贴息资金审核工作的通知》(江海财综〔20203号)、《转发广东省财政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经费的通知》(江海财行〔20204号)、《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江海财行〔20205号)和《转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江海财会〔202013号)。

落实“暖企业,促投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安排财政扶持资金兑现技改、科研、节能、商贸扶持、企业上规模、提前复工奖励等一系列扶持经济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缓解企业复工的资金压力,预算调整安排继续加大对企业的扶持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二)积极引领业务改革,全省率先上线“数字财政”。

2020925日,江海区“数字财政”系统正式完成上线运行,为全省首个上线运行的县区级地区。作为“数字财政”试点地区之一,江海区财政局高位推进广东“数字财政”的建设,以系统性思维改进财政管理,增强财政高质量服务大局的能力,迎难而上,积极推进我区“数字财政”建设。

三)步落实全面预算绩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我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制定海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由区政府同意印发。

(四)监督管理为抓手,坚定不移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以考核为抓手,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支出,重点做好预算执行阶段和预算完成阶段的绩效评价,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单位支出执行率。二是组织预算效评价工作,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试点工作,增强单位绩意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合规、合法、有效使用,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理财能力。四是强化预决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五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2020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对公务用车管理全过程以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各环节的管理。六是以编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为契机,多措并举强化监督认真做好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信息。七是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管理,规范了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街道办公用房配备使用问题。八是做好高新区、江海区财政投资评审预算、结算评审服务中介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分配评审任务。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结合时政要点,对新颁布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介绍规范民事生活的基础性法律对财税领域的影响,从财税角度出发,以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等作为对比基础,进行解读,通过学习,提高财政人员依法理财意识,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二)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在二楼大堂LED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组织全局人员参加财政厅举办的宪法知识学习辅导报告会,弘扬宪法精神

(三)举办“财政大讲堂”活动,由每个股室拟订专门的研讨课题,并由股室负责人授课,讲课内容涵盖全方位的财政知识,不断提升为民理财、为民服务的“内功”,快速形成业务“传、帮、带”作用。

(四)大力弘扬依法治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文化。向我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派发《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常见问题解答》,提高其依法经营的意识。

(五)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六)组织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100%。提倡鼓励干部职工使用“学习强国”APP平台,利用日常空余时间,拓宽视野,充实自我。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执法人员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组织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一)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全力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改革和“数字财政”建设,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进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加强财政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结合财政工作抓好普法宣传,重点做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宣传培训等。

(三)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业务培训,增强行政事业单位法治意识。

(四)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务求更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水平和我区财会人员的依法行政、科学理财的业务素质。

 

 

 

海区财政局

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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