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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7-03-06 17:1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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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6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15日在江门市江海区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陈 诚 
江门高新区财政局局长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受江门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区财政部门在高新区(江海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密围绕我区“建设宜业宜居的珠西现代科创产业新城”发展任务,落实稳增长、促改革、优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部署,为全区加快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

一、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545万元,为区人大通过调整预算102,224万元的100.31%,超收321万元,比2015年同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304万元增加4,241万元,同口径增长4.31%。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5,760万元,为区人大通过调整预算125,339万元的124.27%,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394万元增加13,366万元,增长9.39%。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等,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等相抵后,预计结余1,163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具体结余结转数待决算后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2016年江门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江门高新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911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49万元。2016年江门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等,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相抵后,预计结余983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二)2016年江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江海区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634万元,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011万元。2016年江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等,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等相抵后,预计结余180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中央、省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导致财政收入短收,以及落实上级出台的刚性增支政策,相应调整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已按规定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批并通过。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990万元,为区人大通过调整预算5,937万元的100.89%,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499万元,为区人大通过调整预算7,374万元的115.26%。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减去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出基金,结余2,451万元,全部结转2017年安排。

三、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3万元,为年度预算363万元的100%。2016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3万元全额调入区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

四、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7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16,624万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95.68%。2016年全区7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04,818万元,完成年度支出预算的95.95%。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11,806万元,累计结余144,927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文件,2016年市下达到江海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额度为103,183万元。我区在额度内顺利进行了债券置换,置换金额为103,183万元,包括一般债券29,183万元,专项债券74,000万元,置换项目包括:市政建设类102,296万元及农林水利建设类887万元。主要是:城市防洪工程、连海北路及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同时,2016年我区应缴债券置换发行费、服务费及应偿还的政府债券利息、手续费合共348万元足额编入预算并按时支付。

六、财政管理与改革情况

2016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创新思路、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在财政管理与改革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力促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为确保完成2016年预算收入目标,区财政部门加强对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密切关注国家财税政策变化,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挖潜增收,抓好总部经济税收管理,积极跟进属地税收入库,力促收入增长,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财力基础。

(二)科学合理安排支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通过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统筹力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切实解决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热点民生问题。全年拨付教育资金25,609万元,确保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年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20,138万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年拨付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资金10,254万元,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年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3,096万元,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全年拨付农林水事务资金5,321万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三)落实创新发展和费,促进业壮大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手段,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发展,培植稳定税源和新的税收增长点。2016年累计拨付企业财政专项扶持资金23,443万元,扶持、帮助企业不断壮大。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双创”工作,全年拨付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资金5,206万元,并出台了“双创”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加强了资金管理;落实小微企业收费项目免征缓征政策,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贯彻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免涉企收费2,700多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拓宽筹资渠道,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创新工作思维,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我区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高新区、江海区资产叠加效应,运用两区的资产资源开展融资工作,积极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推进投融还体制建设,制订“投融还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方案;协助工业园公司开展私募债发行工作,用于建设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五)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在狠抓促收入、稳增长、压支出的同时,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包括:完善国库动态监控,发挥监督作用;区预算执行系统成功接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在线联网监督系统,实现各级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等多部门互联互通、共同监督;开展全口径预算编报改革工作,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编报和管理;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滚动平衡机制,选取了三个试点单位试编三年期滚动预算;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深化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的公开;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顺利完成广东省第一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工作;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改革,修订“我区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一揽子规程”,制定评估考核实施办法;全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试点工作,落实经费3,600万元,并制定经费保障方案;建立部门决算考评制度,提高我区部门决算编审规范性和效率;推动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实施2015年本级项目预算绩效试点项目事后评审,开展2016年15个试点项目的中期绩效跟踪,组织2017年绩效项目申报。

2016年,依靠全区上下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由于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及国家结构性减税、减费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政策性和体制性减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各类民生政策的落实需增加财政投入来保障,区域的发展也需要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而我区财力有限,财政底子薄弱,财政收支和资金调度的压力非常巨大。为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任期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区加快发展的攻坚年。我们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核心、以实体经济为根本,全面落实“兴业惠民、治吏简政”施政理念和“三个着力、三个坚持”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区“十三五”规划,突出以高新区发展为主导,努力实现争先进位,促发展、重创新、优环境、惠民生、抓改革、防风险,为加快建设宜业宜居的珠西现代科创产业新城提供财力保障。

一、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区第九次党代会、区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预算法》和深化财税改革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上级和高新区(江海区)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项目库管理,建立跨年预算平衡机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完善风险预警防范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机制,激活存量,用好增量,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二)编制2017年财政预算的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理财,加强保障。严格落实《预算法》和上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编制预算,提升预算编制水平。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财政收支安排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依法组织收入,加强税收、非税收入征收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是统筹兼顾,确保平衡。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强化支出预算控制,分清轻重缓急,分类有保有压,优先保运转、保发展、保民生、保改革、保稳定。坚持厉行节约,实行最严格的支出控制,严控“三公”经费和新开一般性支出口子,确保收支平衡。

三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围绕高新区(江海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预算,将财政资金重点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发挥财政引导和杠杆作用,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办好民生实事,推进重大改革,增进民生福祉。

四是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改革,深化项目库改革,完善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落实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加强项目组织与支出进度的匹配,增强支出的均衡性,强化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的变化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改征增值税(原营业税)市县分享比例由50%调减至25%,需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做同口径调整,剔除1-4月收入“营改增”基数2,787万元。因此,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102,545万元调整为99,758万元。

(二)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107,240万元,同口径增长7.5%。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税收返还、预告知补助、其他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减去各项上解款后,预计可支配财力为128,868万元,拟全部用于安排支出,即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8,868万元。

(三)2017年江门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7年江门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7,186万元,同口径增长6.55%。2017年江门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财政预告知补助和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调出资金、各项上解款,预计可支配财力为15,847万元。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全部用于安排支出,即2017年江门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5,847万元。

(四)2017年江海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7年江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0,054万元,同口径增长8.26%。2017年江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税收返还、预告知补助、其他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减去各项上解款后,预计江海区可支配财力为113,021万元。

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全部用于安排支出,即2017年江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13,021万元。

(五)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职能,江门高新区主要承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及债务还本付息、事业发展等所需的支出,江海区主要承担区域民事、社会事务等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安排教育支出25,321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4.02%。落实市“三二一”工程的要求,抓好天鹅湾小学后续建设,做好新建学校工程的筹建工作,启动外海中学、麻园中学、中路小学、华兴小学和礼乐中心小学等校园校舍建设,完成外海青少年宫建设,继续做好免除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继续落实教师“两相当”政策及交流轮岗制度,提高教师福利待遇水平;其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和课本费,安排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2,716元,关注学生的安全和健康问题安排120万元用于学校保安和学生体检支出;安排3,750万元用于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校园校舍建设、教育设备设施投入、教师培训教育,全面提升教育硬件设施和教学质量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11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4.02%。其中,提高综合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救助的覆盖率、救助标准、精准度,逐步提高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安排1,972万元用于发放城乡低保和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定恤定保生活补助;扩大全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覆盖面,按要求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标工作,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及被征地、完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5,170万元;加强社区、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五个统一”,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平台集中办理,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积极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安排基层社区居委专项补助经费和村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专职人员经费1,252万元;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落实各项引进和培养人才工作政策,创新扶持创业模式,打造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平台,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做好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和门户网站的建设,实现对高技术人才的引流;安排残疾人事业经费1,073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及发放辖区残疾人相关补贴,加大区域扶残助残力度。

——建设卫生强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28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2.11%。推进区、街、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医疗基础设施。其中,加大基本医疗保障,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755万元;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370万元;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1,307万元,确保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要求达到50元;安排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984万元,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安排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957万元,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全面建设健康高新(江海)。

——健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促进文化繁荣。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46万元。根据全市推进人均公共文化短板指标分布提升的要求,逐年加大文化体育投入,确保我区文化体育(含基金)投入人均要求达到120元,推进文化强区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夯实“三农”基础。安排农林水投入2,481万元。其中,安排农业经费996万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强化农业结构调整,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抓手,高规格提高农产品质量竞争力;安排水利建设资金847万元,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美化区域环境,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麻园河、龙溪河、马鬃沙河水体整治,做好区域防旱排涝水利设施的建设及维护,推动龙泉滘电排站工程建设;安排扶贫经费523万元,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按照新时期脱贫攻坚财政保障机制投入资金,按三年人均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数,对贫困人群进行帮扶,并做好扶贫基金上缴工作。

——建设宜居宜业城市,美化城市环境卫生。安排城乡社区支出6,216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0.89%。其中,安排城乡建设管理专项经费3,170万元,用于区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园景区等布置管养维护专项支出,花大力气美化我区城乡环境;推进公园城市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和整治周边环境;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村居公园建设和社区公园升级改造;安排环卫经费217万元,加大对一线环卫工人的补贴力度,抓好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专项整治等工作,保持区域环境卫生高标准。

——实施创新驱动,着力保障科创兴业。安排科技资金4,330万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优化科技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夯实创新驱动原动力,努力打开产学研合作新局面,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式,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

——加大对区域企业扶持力度,做好区域招商引资工作。安排对企业的各项补助资金1,653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对掌握核心技术的骨干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培植稳定税源和新的税收增长点;安排小微企业“双创”专项资金520万元,力争区域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安排招商和企业服务专项经费150万元,充分发挥产业招商、科技招商和企业服务三支专业高效队伍建设。

——加强政府建设,推动服务提效。安排政府公共服务管理40,670万元,塑造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法治和队伍建设。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安排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650万元,提升电子政务水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部门坚持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均呈现零增长或负增长。保障公安辅警投入,加强公安政法队伍建设,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深化平安创建,建立健全常态化公共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应急管理,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落实重要改革,为应对年度内新出台有关政策和改革性增支,安排重大事项和改革调节金1,500万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安排总预备费400万元,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另安排欠薪应急周转金、医疗风险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等维护社会稳定的资金共200万元。

根据新《预算法》规定,区人大会议前需要预拨经费1亿元,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人大、政协会议经费及代表工作经费,对低保对象等群体春节慰问及送温暖活动经费、民政相关经费,及债券置换利息和手续费等支出。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全区政府基金收入计划为1,870万元。2017年全区政府基金收入加上省市补助和上年政府基金结余,计划安排全区基金支出6,63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园城市建设费用、黑臭水体整治、区域市政道路维修、社会福利事业、文化体育事业及偿还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利息及手续费等方面。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我区继续将地方政府债券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分别从2017年财政预算和历年结转土地出让资金中安排2017年应偿还的地方一般债券利息和手续费1,075万元及地方专项债券利息和手续费2,248万元,应对债务风险。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46万元,其中:利润收入为34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7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额调入区一般公共预算统一安排支出

六、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7年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是根据预计的2016年基金收支决算数据和信息系统搜索的各险种统计数据,预测2017年缴费人数、缴费工资、缴费费率、领取待遇人数、领取待遇标准以及各项政策性调整等因素的变化,测算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47,12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9,5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2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748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11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46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7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54万元。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31,512万元。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结余15,612万元,累计结余151,656万元。(详见附件3)

七、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努力完成2017年预算工作

2017年,区财政部门将围绕高新区(江海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结合我区“十三五”规划,认真研究当前和今后的工作形势,探索工作的新思路,为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作充分准备。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

进一步落实稳增长、扶持小微企业等措施,努力培植和壮大税源;完善财政收入预测机制,加强对新常态下财政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以及“营改增”后相关产业发展和税收情况分析,强化收入运行监测,加强部门协调,依法征收。

(二)落实惠民政策,全力保障改善民生

加大财政对民生的投入,办好民生实事。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底线民生”、“大民政”等工作的开展,并按省、市要求逐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标准。落实高新区(江海区)党委、政府部署的重要任务、工作清单、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建设等所需资金,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以有限的财力保运作、保民生、保重点项目建设。

(三)创新管理机制,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发展

完善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落实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完善国库系统查询模块,确保人大、审计在线监督工作的深化;推进财政信息系统中的部门预算及项目库模块升级改造,更好地为财政改革工作服务;优化资金审批流程,加快支出进度,提升对预算单位的服务质量;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逐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落实评审质量量化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评审行为,提高评审质量;落实部门决算系统建设,争取在2017年底建成试运行,建立健全部门决算系统管理制度;继续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和结果应用。

(四)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动经济蓄势发展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大力开展PPP工作,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配套水平。继续落实资金支持交通大会战,推进我区道路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双创”建设,激活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加快建立符合我区发展需求的融资模式,为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落实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五)强化债务管理,防范财政债务风险

继续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源头规范,严格政府举债程序。按照债务管理有关要求,加快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全面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做好2017年置换债券工作,平滑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以崭新的思路、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凝心聚力抓好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为把高新区(江海区)建设成为宜业宜居的珠西现代科创产业新城努力奋斗!


 

高新区(江海区)2017年政府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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