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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海区(高新区)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一次)的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1-07 15:0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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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3年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江财债〔202346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28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额度),其中,上半年发行的提前批次专项债券22.5亿元,已提前纳入2023年初预算安排。下半年新增发行的专项债券5.5亿元未纳入预算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江门高新区高端机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江门国家高新区应急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广东省深江产业融合发展合作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江门国家高新区智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江门高新区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大湾区江门港高新公共码头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据此,需要对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其中债务转贷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49,800万元调增为304,800万元,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25,000万元调增为280,000万元,调整后,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568,434万元调整为623,434万元,调增55,00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2)。

  上述情况,现根据《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上报,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江财债〔2023〕46号).rar

              2.高新区(江海区)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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