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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江海区)2016年财政决算公开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7-10-20 17:5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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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江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高新区(江海区)2016年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受区政府委托,我局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高新区(江海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区财政部门在高新区(江海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密围绕我区“建设宜业宜居的珠西现代科创产业新城”发展任务,落实稳增长、促改革、优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部署,为全区加快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财力保障。在各级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16年预算,全区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545万元,为区人大通过调整预算102,224万元的100.31%,超收321万元,比2015年同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304万元增加4,241万元,同口径增长4.31%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8,817万元,为区人大通过调整预算125,339万元的126.71%,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394万元增加16,423万元,增长11.53%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等,财政总收入实现229,886万元,减去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224,672万元,年终结余5,214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545万元,为区人大通过调整预算102,224万元的100.31%,超收321万元,比2015年同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304万元增加4,241万元,同口径增长4.31%2016年各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税收收入完成86,50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86,492万元的100.02%,比2015年同口径增收7823万元,同口径增长9.94%

  2、专项收入完成6,88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6,800万元的101.22%,比20156,290增收593万元,增长9.43%。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4,101万元;排污费收入17万元;水资源费收入66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908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763万元。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83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900万元的98.76%,比2015年减收2,047万元,下降29.73%。主要原因是2016年法院和检察院上划,相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上划。

  4、罚没收入完成57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595万元的95.80%,比2015年减收193万元,下降25.29%

  5、其他收入(含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74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437万元的108.93%,比2015年减收1,935万元,下降34.07%,主要原因是2015年国资预算编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而2016年起,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需单独编列,不再反映在一般公共预算中。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等,全区 财政总收入为229,886万元。其中2016年上级下达我区置换债券一般债券共29,183万元,用于置换2016年到期的政府债务本金。根据上级要求,需纳入2016年决算收入编报,相应列入债务转贷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8,817万元,为区人大通过调整预算125,339万元的126.71%,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394万元增加16,423万元,增长11.53%。上述反映的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数比在2017215日在江门市江海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2016年预算支出执行数增加3,057万元,主要是2月份的时候财政支出仍处于汇编决算调整期,部分支出需要进行调整。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817万元(含上级一次性及专款补助支出),按各类级科目支出决算完成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4,29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3.96%

  2、国防支出完成39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3.69%

  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2,32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7.59%

  4、教育支出完成25,60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5.31%

  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2,53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228.43%。主要是201612月底上级下达了江财工[2016149号、江财工[2016201号、江财工[2016217号、江财工[20179号等一系列补助,根据文件规定,上述补助资金需列入2016支出,并编入2016年决算。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09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5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0,03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5.95%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0,25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9.56%

  9、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94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397.35%。主要是2016年上级下达了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990万元、2016年度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04万元等补助,根据文件规定,上述补助资金需列入2016支出,并编入2016年决算。

  10、城乡社区支出完成6,06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36%

  11、农林水支出完成5,31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08%

  1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7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27.61%。主要是201612月上缴2016年度区级负担公交发展专项638万元以及划拨一行路工程项目款500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24,96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14.55%。主要是201612月上级下达2016年省级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12979万元、2017年江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省级配套资金3300万元、2016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资金756万元等补助,根据文件规定,上述补助资金需列入2016支出,并编入2016年决算。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3,34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1.63%。主要是201612月上级下达201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16万元、预安排2017年内外经贸发展口岸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进口贴息150万元等补助,根据文件规定,上述补助资金需列入2016支出,并编入2016年决算。

  15、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完成1,00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9.28%

  16、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95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14%

  17、其他支出完成2,7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5.92%

  18、债务付息支出完成20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3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33%

  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等,全区财政总支出为224,672万元。其中2016年上级下达我区置换债券一般债券29,183万元,用于置换2016年到期的政府债务本金。根据上级要求,需纳入2016年决算支出编报,相应列入债务还本支出。

  全区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结余结转为5,21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使用,占全区总支出(一般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之和)的比重为2.75%,符合上级关于结余结转资金不得超过9%的规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1、关于民生项目支出情况。

  一是2016年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等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增幅分别达到3.88%156.50%7.01%32%9.74%2016年民生投入达70373万元,占全年一般预算支出44.31%,同比增长9.53%

  2、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执行变化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完成158,81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25,339万元的126.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出调整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级一次性补助增支。2016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为66,552万元。由于该部分补助资金是在年度执行过程中,上级追加下达给我区的一次性补助,没有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加之201612月上级相继下达大批一次性补助,预算调整时未能预见。因此,对部分科目的执行产生了较大影响。

  3、关于2016年结余情况。

  2016年总预算会计账面结余5, 214万元,比上年4,081增加1,133万元,增长27.76%。形成结余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上级补助资金下达到我区的时间较晚,有部分甚至于12月底至下年初跨年才下达,造成资金要跨年拨付,形成结余。二是2016年决算期间,根据上级有关盘活存量资金的规定,将2016年新型墙体基金收入485万元及散装水泥基金收入63万元,合共548万元调入一般预算,形成结余。三是2016年决算期间,收回预算单位国库指标存量资金2052万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下达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两年未使用的由本级政府收回。经梳理,我区超过两年未使用的集中支付结余为2052万元,结合区审计意见和市财政做法,将上述存量资金在2016年总预算作调入处理,形成结余。四是2016年年底收回预算单位基本账户可用存量资金1094万元,形成结余。五是部分项目未能于预算年度内开展,形成结余。

  4、关于上解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上解支出30,551万元,主要是高新区既得利益上解、出口退税基数上解、划转部门上解经费以及对口支援新疆、西藏专项经费上解等。

  5、关于预备费使用情况。

  《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2016年我区预算安排预备费500万元,支出22万元,年底余额478万元。支出具体包括:一是安排2015年区级负担戒毒人员治疗费及生活费补贴8.5万元;二是安排三防冲锋舟采购经费13.5万元。

  6、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2016年,按照中央和省、市对盘活存量资金、推进资金统筹使用的部署要求,以及审计部门对我区财政审计整改要求,开展对财政存量资金和区直部门存量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统筹。2016年共清理存量资金3,694万元,其中:收回预算单位超过两年未使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2,052万元;收回预算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1,094万元;将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48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已全额调入一般预算,并作为可用财力排入2017年预算。

  7、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2016年我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00万元用于补充2016年财力,并于年底结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和超收收入情况,补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金6,121万元,期末余额7,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补助下级支出)的比重4.72%,符合上级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不超过5%的规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已全额列入2017年预算作为财力使用。

  8、关于政府债务的基本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文件,2016年市下达到江海区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额度为103,183万元。我区在额度内顺利进行了债券置换,置换金额为103,183万元,包括一般债券29,183万元,专项债券74,000万元,置换项目包括:市政建设类102,296万元及农林水利建设类887万元。主要是:城市防洪工程、连海北路及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同时,2016年我区应缴债券置换发行费、服务费及应偿还的政府债券利息、手续费合共348万元足额编入预算并按时支付。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9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499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4000万元、上年结余454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85,388万元,

  2016年全区基金预算支出849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4000万元、调出资金548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83,047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结余结转2,341万元,按基金性质转入下年专款专用。基金收支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9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5,937万元的100.89%,超收53万元,比2015年完成数2,193万元增加3,797万元,增长173.14%。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54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547万元的100%.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1,40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450万元的96.69%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48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500万元的97%

  4、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49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40万元的112.05%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85,388万元。

  (二)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49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7,374万元的115.26%,比2015年完成数5,435万元增加3,064万元,增长56.38%。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3,56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3,547万元的100.39%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完成55万元,该项基金支出全部来源于上级补助。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完成2,165万元,该项基金支出全部来源于上级补助。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完成1,69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619万元的64.60%。主要是2016年公园建设专项和市政维修道路修补工程专项因进度原因未能于2016年形成支出。

  5、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完成70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596万元的117.95%

  6、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完成36万元,该项基金支出全部来源于上级补助。

  7、债务还息支出及债务发行费支出完成11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12万元的100%

  8、其他基金支出完成175万元,主要是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和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上述基金支出全部来源于上级补助。

  2016年全区基金预算支出加上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83,047万元。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结余结转2,341万元,按基金性质转入下年专款专用。

  三、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3万元,为年度预算363万元的100%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已全额调入一般预算统筹安排,年终无结余。

  四、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区7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16,624万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95.68%2016年全区7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04,818万元,完成年度支出预算的95.95%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当期结余11,806万元,累计结余144,927万元。

  五、2016年财政的主要工作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在高新区(江海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应对国内外经济格局、国家政策导向和区域环境变化,按照市委打造“三门”、建设“三心”和“五个主动对接”部署,坚持创新加快发展与加快创新发展相统一,牢牢把握“四个打造”,围绕我区三大主要发展任务,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合理安排财力,推动产城融合协调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为“珠西创城、侨都硅谷”建设提供财力支持。2016年财政的主要工作是:

  ()攻克难点挖潜力,财政收入稳增长

  受外部经济萎靡影响,我区企业整体经营效益下降,导致税收收入不理想,“营改增”政策及其他结构性减税、减费政策的同时实施,使财政增收压力加大。为确保完成2016年预算收入目标,我局多措并举,加强对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早分解落实全年收入目标计划,加强与征管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对街道财政的指导和督查,积极推进“营改增”改革,与上级国税部门沟通争取调库指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抓好总部经济税收管理,密切联系国土部门加快征地进度,争取耕地占用税入库等一系列措施力促收入增长。通过各征收部门的共同努力,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累计完成102,545万元,为人大通过调整预算102,224万元的100.31%,同口径增长4.31%

  ()科学合理安排支出,推动民生持续改善

  2016年我局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激活存量,用好增量。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统筹全区财力,着力保民生、保运作、保重点项目。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累计完成158,817万元,为人大通过调整预算125,339万元的126.71%,同比增长11.53%。其中,涉及GDP八项支出完成113,067万元,同比增长14.23%。民生投入达到70,373万元,占全年一般预算支出44.31%,同比增长9.53%

  ()落实财政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手段,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发展,培植稳定税源和新的税收增长点。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双创”工作,出台了《高新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细化了办事流程,加强了资金管理;配合各单位对涉及小微企业收费项目进行免征缓征,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贯彻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涉及我区减免政策的有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登记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堤围防护费)、检疫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依法理财

  1、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理财能力。加强政府采购日常监督管理,完成高新区(江海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管理无纸化办公;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制定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一般办公用品网上竞价规定(2016年版)》和《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办公用纸协议供货管理规定》,规范了一般办公用品和办公用纸协议供货的管理。2016年启动局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成立了内部控制委员会和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制度》,制定了法律风险防控、政策制定风险防控、预算编制风险防控、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公共关系风险防控、机关运转风险防控、信息系统管理风险防控和岗位利益冲突风险防控共八类专项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和科室(单位)内部操作规程,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财政风险。还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提升我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分别组织开展了镇级财务检查、会计监督检查、联动监督检查等,并跟踪落实我区2015年预决算公开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纠正个别部门预决算公开问题。通过检查,以查促管,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

  2、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评审质量。加强工程项目评审,减少投资浪费,财政投资审核效益显著。通过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倒逼项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促进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政府采购,完成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结算评审服务资格采购,壮大评审力量;密切跟进礼睦路、南山路、礼乐中心河、健乐路等工程实施和资金到位情况,积极跟进高新区公共码头、连海苑小区工程、连海北路工程、法院审判大楼二次装修、高新创智城(南-2地块)工程等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精细化管理

  在狠抓促收入、稳增长、压支出的同时,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包括:完善国库动态监控,确保动态监督与时俱进,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区预算执行系统成功接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在线联网监督系统,实现各级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等多部门互联互通、共同监督;开展全口径预算编报改革工作,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编报和管理;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滚动平衡机制,选取经科、社事、住水局三个部门作为试点,对扶持经济类、民生类、重点建设项目支出试编三年期滚动预算,要求试点单位将实施期一年以上的项目填入编报滚动预算;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进一步深化预决算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进一步细化公开的内容,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的公开。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顺利完成广东省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工作;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改革,修订“我区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一揽子规程”,制定《高新区、江海区购买服务评估考核实施办法》;加强区直部门财务管理,推行并落实会计核算情况与经费拨款挂钩制度;全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试点工作,并制定经费保障方案;建立部门决算考评制度,提高我区部门决算编审规范性和效率;推动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实施2015年本级项目预算绩效试点项目事后评审,开展201615个试点项目的中期绩效跟踪,组织2017年绩效项目申报;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深入推进“邑门式”工作,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快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六)加强公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收益

  加强资产运营,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盘活了天沙四路物业(6899.48m2)和环市二路15号(2926.48m2)等两项长期空置的大宗物业的出租。扎实做好公车改革车辆管理工作,61辆公务车拍卖总价款为151万元,增值57万元,溢价率达61%。完成所有留用定向化保障车辆的喷涂统一标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对122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资产清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设立全区统一的资产管理平台,制定《高新区公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高新区(江海区)2016年决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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