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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二次)的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3-08 10:2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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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以来,财政部门按照区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对内加强收支管控,对上加强项目资金争取,从财力上保障了“三保”支出,做好了“六保”“六稳”工作,确保了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和各项刚性支出的实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受疫情、经济下行和退税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结合疫情防控支出需求增加、专项债的下达和使用以及预算项目具体执行等情况,预计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都有所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受区政府委托,现将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二次)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1-11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9,509万元,自然口径下降6.78%,可比口径增长0.9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6,47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43,035万元;1-11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6,250万元,下降0.5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11月,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1,754万元,下降34.81%;1-11月,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9,328万元(其中专项债支出232,000万元),增长55.77%。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1-11月江海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总收入359,556万元,完成2022年初收入预算337,464万元的106.55%;总支出315,047万元,完成2022年年初支出预算333,493万元的94.47%;当期结余44,509万元,历年累计结余270,361万元。

  二、2022年预算调整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调整事项

  由于受新冠疫情反复和减税降费等影响,目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与年初计划有较大变化,因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1,843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自然口径下降9.94%。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94,986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46,85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调整事项

  为落实区党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支持保障“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我区需要新增支出需求21,947万元,将通过支出结构调整等措施予以保障。一是新增区级支出19,981万元(详见附表4),主要用于追加新冠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新春暖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项目资金、2022年度专职网格员人员经费、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方面;二是为及时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通过动用预备费1,966万元的解决疫情应急保障资金,主要用于部分新冠疫情应急保障和部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详见附表5)。

  3.资金统筹情况

  为解决新增支出需求,需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和盘活存量资金拓宽财力给予保障,共清理存量资金和压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19万元(详见附表6)。一是通过对区财政历年拨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结存资金进行清理,共清理结存资金1,221万元。二是通过对各单位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共压减19,19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压减261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压减497万元,暂缓实施或取消的建设和投资项目经费进行压减12,440万元,预计2022年底结余指标金额6,000万元。

  4.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8月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的通知》(江财债〔2022〕6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再融资债券额度(一般债券)998万元,专项用于偿还我区应缴的2022年到期广东省政府债券本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再融资债券列入我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管理。

  5.暂付款挂账情况

  新增暂付款方面:一方面由于江海区各街道财政收支矛盾凸显,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增长无法覆盖各类支出需求,为确保街道正常运转,预计2022年通过划拨临时周转资金13,000万元到街道财政,其中外海街道4,000万元、礼乐街道5,700万元、江南街道3,3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建设、街道运行和社区运行等支出。另一方面根据财政部广东省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粤监函〔2022〕59号),2021年在专项债券支出的“江门大桥至北街大桥河滨公园工程”、“下沙公园工程(二期)”、“江门纸厂河滨公园(一期)”等项目的7,537万元需转列暂付款。

  消化存量暂付款方面: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严格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粤财办〔2019〕10号),我区通过预算列支和回收资金的方式,预计2022年消化存量暂付款6,000万元,其中,消化城信社退市挂账资金2,000万元,消化对下级往来款项挂账4,000万元。

  6.新增上级补助支出

  为更全面反映全年财政收支规模,结合1-11月上级补助收支及清算资金情况,将1-11月上级补助纳入本次预算调整,鉴于上级补助具有不确定性,具体补助收支以2022年决算数为准,上级补助调整不影响整体财力。

  经上述调整后,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84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4,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5,0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一般债)9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调入资金39,500万元等,全区一般预算总收入260,065万元;用于安排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78万元、上解支出15,17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99万元后,结余110万元,将全额结转下年支出(详见附件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基金预算收入主要调整事项

  根据目前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征收部门的预判,2022年全区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08,197万元,比年初预算193,840万元减少85,643万元,主要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82,238万元,调整后收入为93,483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主要调整事项

  (1)2022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324,254万元,比年初预算245,134万元增加79,120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的92,000万元调增140,000万元,调整后支出为232,0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120,030万元调减54,021万元,调整后支出为66,009万元(详见附表3)。

  (2)为妥善解决公共设施项目维稳和债券付息等事项,通过动用重大事项和改革调节金(政府性基金)4,327万元,主要用于礼乐街道的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华夏幸福承建的礼乐河东岸景观工程款和新增专项债利息(详见附表4)。

  (3)根据财政部广东省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粤监函〔2022〕59号),涉及的“江门大桥至北街大桥河滨公园工程”、“下沙公园工程(二期)”、“江门纸厂河滨公园(一期)”等项目7,537万元,调整为“连海路(新港路-金瓯路)改扩建工程”、“南山路(五邑路-金瓯路)改扩建工程”、“沿江路(江门大桥-北街大桥)新建工程”等项目并安排支出(详见附表8)。

  3.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转贷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跨地区调整)的通知》(江财债〔2022〕67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10月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江财债〔2022〕6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新增债券(全部为专项债券)额度15,000万元,专项用于江门国家高新区智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江门国家高新区应急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江门市江海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上述新增资债券列入我区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详见附表7)。

  经上述调整后,2022年全区基金预算收入108,19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3,7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93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32,000万元等,全区基金总收入422,924万元;安排基金预算支出324,254万元、上解支出61,000 万元及调出资金37,500万元后,结余170万元,将全额结转下年支出(详见附表3)。

  如本年度区级基金收入完成数超过调整后的预算数,将按照《预算法》和基金专款专用等有关规定,结转下年安排相应支出;如未能完成调整后的预算数,则根据轻重缓急、确保重点原则进行相应调整支出安排。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江海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调整后预算总收入374,609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37,145万元,增幅为11.01%,其中调整后预算征收收入236,486万元,调增23,245万元,增幅为10.9%;五项社保基金调整后预算支出359,139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25,646万元,增幅为7.69%;当期结余15,470万元,历年累计结余242,446万元。(详见附件9)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在年度预算实际执行中,由于部分单位的人员变动、标准提高等原因导致实际需求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需要从全区的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指标中统筹调剂解决。

  (二)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部分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涉及科目调整的,已纳入本次预算调整。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附表:1.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情况简表

             2.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3.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4.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预算调整(第二次)新增区级支出明细表

             5.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动用预备费支出明细表

             6.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清理存量资金和压减支出情况表

             7.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第三批次及调整批次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分配表

             8.专项债券整改资金分配表

             9.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草案

                  附件1-8.xls

                  附件9: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草案.rar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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