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构 | 实施依据 | 事权来源 | 权属划分 | 权属说明 |
1 | 对本级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对财政收支、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69号)第二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执行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4〕30号)。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2 | 监督市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 | 江海区财政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69号)第二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3 | 承担和组织税收调查有关工作 | 江海区财政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第六十二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69号)第二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承担和组织省级税收调查有关工作;市级权限:承担和组织市级税收调查有关工作;县级权限:承担和组织县级税收调查有关工作。 |
4 | 对国有企业收益收缴等相关事项核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第十三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5 |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 | 江海区财政局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69号)第二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检查。 |
6 | 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 | 江海区财政局 | 1.《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69号)第二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 2.《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年度稽查暂行办法》(财综〔2002〕38号)第三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市级权限:办理市级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县级权限:办理县级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 |
7 | 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 | 江海区财政局 | 《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财金〔2010〕56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8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情况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财政部令第60号修订)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9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核实 | 江海区财政局 |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5号)第八条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6号)第六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10 | 对农村财务、农村会计、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1.《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第一部分总则第(八)点 2.《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2010年修改)第三条 3.《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8号)第三条 4.《关于全面开展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粤府函〔2011〕328号)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11 |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考核 | 江海区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第六十六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12 | 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第五十九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13 | 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2009年)第五十八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14 |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15 | 向与被调查、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查询有关情况;向金融机构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的存款 | 江海区财政局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修订)第二十三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16 | 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70号)第三十七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17 | 对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07号)第二十七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18 | 对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的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2003年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7号)第四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19 | 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检查监督 | 江海区财政局 |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财政部令第10号)第十四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20 | 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的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修订)第三十三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21 |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财政部令第27号)第十八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22 | 对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的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财政部令第10号)第十二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23 | 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 江海区财政局 | 1.《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73号)第十八条; 2.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第三十四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24 | 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3〕1号)第十八条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25 | 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国务院令第357号)第十一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26 | 对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进行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第四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27 | 对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一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
28 | 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江海区财政局 |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六条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省、市、县分级管理:省级权限:办理省级的检查;市级权限:办理市级的检查;县级权限:办理县级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