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根据《2026年江门市江海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局开展2026年江门市江海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抽取1个行政事业单位、1个国有企业单位、1个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分别是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江门市江海区都市农业生态有限公司和江门市润达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二、检查的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内容。
1.检查单位2025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
2.检查单位2025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和培训费等使用情况,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及财政票据使用是否合规等内容。
(二)国有企业单位重点检查内容。检查单位2025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等内容。
(三)代理记账机构重点检查内容。
1.对2025年度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执业质量、内控制度建设、设立条件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存在引导企业成立多个法人分摊开票实现避税,是否存在虚减营业收入、虚增成本和费用的问题,是否存在企业成立多个法人或同一地址办理多家企业的问题,是否存在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的问题。
三、检查工作的实施方式和时间
采用现场检查方式,检查工作从2026年8月起至2026年10月底结束。
附件: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信息公开(2026年第1号).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