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事项的通知》(江财会〔2018〕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工作。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17日
江海财会〔2018〕7号 转发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事项的通知 江海财会〔2018〕7号附件:江财会[2018]20号_转发关于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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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江门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事项的通知》(江财会〔2018〕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工作。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17日
江海财会〔2018〕7号 转发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事项的通知 江海财会〔2018〕7号附件:江财会[2018]20号_转发关于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