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财政局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财政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合格证打印和中、高级会计 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等 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局   更新时间:2018-11-08 15:05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江门考区各考生: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合格证打印和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8〕22号)规定, 成绩复核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全国合格标准均为60分,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全国合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科目不设省合格线) 

二、合格证打印

高级会计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合格人员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成绩合格单

三、复核方式

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如考生本人对分数提出疑义的,可以查询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各题型得分情况,以及客观题和主观题得分合计是否有误)。

江门考区考生如需成绩复核,请2018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高级资格)》(一式两份),寄至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成绩复核。

三、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江门市财政局会计科: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咨询电话:0750-3501733; 邮编:529000

 

 

江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