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形成了2023年度江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一、全区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海区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合计共924,810.56万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只统计实物量,暂时不统计价值量)。其中: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73,548.01万元,占比18.77%;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51,262.55万元,占比81.23%。负债总额合计共162,917.83万元,其中:企业负债总额132,904.82万元,占比81.58%;行政事业性负债总额30,013.01万元,占比18.42%。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合计共761,892.73万元,其中: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40,643.19万元,占比5.3%;行政事业性净资产总额721,249.54万元,占比94.7%。
二、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负债总体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我区13家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为173,548.01万元,负债总额为132,904.82万元,净资产40,643.19万元。
2.年度效益情况
2023年区属国有企业全年营业总收入4,081.77万元,利润总额-17.91万元,净利润-48.28万元(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有息负债增加导致当期利息支出增大,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约511万元;二是区银信公司确认了江门绿源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的投资损失约46万元)。上缴税费1,541.13万元。
3.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和非税收入情况
区属国有企业积极配合区财政局组织非税收入工作,银信
公司2023年上缴非税收入6,142.44万元。
4.国有企业分类情况
(1)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司有4家(胜利南路建设公司、连海北路建设公司、礼乐机电公司、水务公司),主要承担区重大项目基础建设的投资主体,包括胜利南路、连海北路、礼乐机电产业园区建设。
(2)负责处理城信社退市后相关工作的企业有1家(同信公司)。
(3)负责都市生态旅游和文化发展的企业有2家(农业生态公司、阅新文化公司),主要负责在经政府批准的地域范围内将农民分散的农地经营权进行流转、集中经营和图书销售、展览服务、餐饮服务等,均为公益性企业。
(4)开展市场经营行为的企业共有6家(资产经营公司、银信公司、金信公司、保安公司、鼎诚公司、博睿公司)。其中资产经营公司、银信公司、金信公司主要负责对持有的国有资产、地方资产和股权进行管理和营运;保安公司主要开展保安服务业务和安防工程项目等;鼎诚公司主要负责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博睿公司主要开展建设工程设计图纸审查业务。
5.国有资本投向、布局情况
(1)截至2023年底,基础设施建设类4家企业资产总额约86,102.47万元,占合并资产总额的49.61%;资产运营管理类3家企业资产总额64,532.33万元,占合并资产总额的37.18%;鼎诚公司(融资担保企业)资产总额约11,006.56万元,占合并资产总额的6.34%;其他企业资产总额11,906.65万元;占合并资产总额的6.87%。
(2)国有企业布局优化情况:2023年,银信公司原下属子公司胜利南公司股权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优化了银信公司的债务结构。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负债总量情况
2023年资产总额751,262.55万元,较上年增加213,262.02万元,同比增长39.64%;负债总额30,013.01万元,较上年增加1,445.88万元,同比增长5.06%;净资产总额721,249.54万元,较上年增加211,816.14万元,同比增长41.58%。
2.资产规模与结构情况
流动资产70,486.1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38%;无形资产净值3,574.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48%;固定资产净值56,640.5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54%;在建工程74,103.4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86%;公共基础设施净值543,303.9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2.32%;政府储备物资831.3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1%;其他类非流动资产(指除以上列出的8类非流动资产之外的资产,下同)2,294.8万元,受托代理资产27.64万元。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房屋和构筑物净值35,865.42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3.32%;设备净值15,913.46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8.10%(其中车辆1,143.91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02%,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855.8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28%);文物和陈列品净值153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27%;图书和档案净值1,354.3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39%;家具和用具净值3,349.17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91%;特种动植物净值5.1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01%。
(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构成情况:非专利技术净值22.93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0.64%,土地使用权净值2,064.62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57.76%,计算机软件净值1,471.16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41.16%,其他类无形资产净值15.93万元,占无形资产总额的0.45%。
(3)在建工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74,103.49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3,231.05万元,同比增长21.74%。
(4)公共基础设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设施净值543,303.98万元,上年同期公共基础设施净值329,821.30万元,较2022年相比增加213,482.68万元,增加64.73%。因2023年对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清查,对未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补登记,导致当年公共基础设施资产额增幅较大。
3.资产配置情况
本年度配置资产总原值52,151.57万元。其中新购47,377.10万元,占配置资产的90.85%;调拨4,289.75万元,占配置资产的8.23%;接受捐赠1.71万元;其他483.01万元占配置资产的0.93%。
4.资产使用情况
按账面原值计算:固定资产在用100,490.4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99.76%;出租出借176.6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18%;待处置69.9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7%。无形资产在用8,150.33万元,占无形资产的99.93%;待处置6万元,占无形资产的0.07%。
5.资产处置情况
按账面原值计算,本年度处置资产2,840.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675.23万元,占比94.19%;无形资产162.05万元,占比5.71%;其他资产3.06万元,占比0.11%。
按处置方式计算,无偿划转1,952.16万元,占比68.73%;报废888.18万元,占比31.27%。
6.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出租出借资产总原值18.57万元。本年实现出租出借收入16.61万元,其中房屋出租出借收入8.30万元;往期出租出借事项收入8.30万元。
本年处置资产总原值2,840.34万元,其中报废888.18万元,本年已上缴处置收入19.03万元。
按照财政预算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本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入均上缴国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部门预算。
(三)国有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国有土地资源。根据我区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江海区国有土地总面积为4796.48公顷,其中:耕地32.68公顷、种植园地40.50公顷、林地31.55公顷、草地180.2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85.32公顷、工矿用地1601.59公顷、住宅用地660.5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69公顷、特殊用地3.2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9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8.09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43.68公顷,分别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0.68%、0.84%、0.66%、3.76%、3.86%、33.39%、13.77%、5.61%、0.069%、20.64%、15.81%、0.91%。
2.矿产资源。我区无国有矿产资源。
3.森林资源。我区无国有森林资源。
4.湿地资源。我区无国有湿地资源。
5.水资源。2023年,全区水资源总量11423万立方米,总降水量18641万立方米,总供水量10290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57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1900万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1929万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2676万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2215万立方米),水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95亿元,水资源费0.00961亿元。
6.海洋资源。我区无国有海洋资源。
(四)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金融企业
1.企业概况
江海区在册登记的金融企业只有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一家。
2.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全区金融企业资产总额为11,006.56万元,较2022年增加527.07万元,增长5.03%;年末负债总额为978.35万元,较2022年增加487.6万元,增长99.36%;年末所有者权益为10,028.2万元,较2022年增加39.46万元,增长0.40%;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014.11万元,较2022年增加19.74万元,增长0.40%。
3.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企业实收资本为10,000万元、国有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国家资本为3,000万元,国有法人资本7,000万元)。2023年企业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总额10,028.2万元,较2022年增加39.46万元,增长0.40%。2023年期末净资产10,028.21万元,期末两项风险准备金余额659.66万元;期初净资产9,988.74万元,期初两项风险准备金余额306.94万元,国有资产保值率100.2%,还原两项准备金后,国有资产保值率106.88%。
4.企业经营情况
我区金融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431.15万元,较2022年增加204.02万元,增长89.83%;净利润35.93万元,较2022年增加16.5万元,增长84.89%;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7.96万元,较2022年增加8.24万元,增长84.89%;上缴税金总额8.98万元,较2022年增加8.78万元。
5.年度业务情况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文件要求,我区金融企业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23年12月末,我区融资担保业务公司担保余额16,207.61万元,较2022年下降8,551.03万元;累计融资担保金额4.51亿元,同比增长近62%。担保户数117户,较2022年下降90户;累计融资担保户数305户,同比增长37%。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占比、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占比均为100%,远超省财政厅设定的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占比80%、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占比50%目标值。
三、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与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高质量经营发展,谋划多元化经济
一是高质量推进村级工业园开发建设。以“招拍+代建+返租”模式试点推进国有资本参与盘活低效工业用地,提升产业承载力和质量效益。2023年12月,农业生态公司竞得武东地段礼东二路与规划二路、规划三路交界西北侧地块,实施农业水利产业园(武东村级工业园)建设,有效拓展了国资产业空间;高新区15号地工业园区改造也已与各村达成一致意见,正在进行方案设计。二是投资高新区43号地幼师东侧地块项目。2023年8月,金信公司以1.15亿元竞得高新区43号地幼师东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地块面积57亩,项目初步意向用作建设周边区域配套需要的文化教育酒店、商业等。三是改制企业稳定发展,助力全区项目建设。原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江门市建筑工程设计审图中心江海区办事处正式完成改企转制,成立江门市江海区博睿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12月取得一类审图资质(江门市本土共3家,其中国企2家,另一家是原市审图中心),开启了拥有独立资质业 务发展的新章程。2023年博睿公司施工图审查139单项,主营业务收入超400万元,经营走上正轨发展,为区部分项目建设提供国企工程质量安全保障。
2.强化国资监管,加强风险管控
一是根据经济发展和企业实际,重新修订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核准备案、资产物业租赁、产权变动、融资担保、投资、资产评估、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商务招待管理等一系列重要制度;聚焦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监管,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企业财务监审和债务风险管控力度。 一是制定专项审计方案,2023年委托中介机构对阅新公司、农业生态公司、保安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金信公司土地管护工 作专项审计,指导企业做好风险防控。二是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2023年组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规决策擅自对外投资担保问题、民企挂靠国资经营、企业违规商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情况等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严肃整治。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开展资产监管工作,促进规范管理
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以改促治抓规范,提升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2.做好资产基础管理,加强资源资产统筹
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单位对照财务实物情况逐项进行清理盘点,梳理可盘活资产,最大发挥资产效能。
3.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核算管理,完善资产基础数据
一是切实规范我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针对我区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短板,区财政局编制了《江海区市政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工作指引》,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二是开展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清查,查缺补漏,应录尽录,完善资产基础数据。截至2023年年底,共核实登记入账资产共181项,总计253,761.03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合理配置资源性资产
(1)强化资源要素保障
2023年,我区积极做好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保障土地市场稳定。一是全年完成土地供应68宗,面积共2629.75亩,完成土地收入9.1706亿元。其中:出让商住用地1宗,面积70.11亩,涉及土地出让收入33655万元;出让工业用地20宗,面积共587.57亩,涉及土地出让收入35259万元;出让商业用地1宗,面积30.82亩,涉及土地出让收入9246万元;出让公服兼容商业用地1宗,面积57.63亩,涉及土地出让收入11526万元;租赁商业兼容公用设施用地1宗,面积80.48亩,涉及租金1160万元。完成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宗,面积14.32亩,协议出让价格860万元;无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9宗,面积共1659.94亩;无偿返拨国有留用地4宗,面积共128.88亩。二是加强土地储备。完成征收土地15宗,总面积1202.73亩,涉及征地总金额1.03亿元;完成收储项目2宗,面积共8.93亩,涉及收储资金0.2亿元。
(2)有序实施“三旧”改造
2023年以来,我区加快推进了滘北油湾片区、五星村宝墩围、江门大桥东侧地块、金羚片区、迎丰饼厂片区、东南村麦园坑旧厂房地块等“三旧”改造项目(改造面积达772.59亩)。通过“三旧”改造切实提高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力推进我区城市品质提升。
(3)加强政府储备土地前期开发与管护
一是制定区政府储备土地前期开发与管护方案,进一步规范政府储备土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确保区内项目落地的用地需求。二是运用无人机航拍测量技术,加强库存储备地管理,固化土地利用现状,防止抢种、抢建、乱搭(建),大大提升管护水平和效率。
2.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1)完成安全应急产业园控规编制
2023年8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江门市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8月8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获国务院批复后,广东省批准的第一批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年11月我区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正式启用,奠定了我区未来10年的发展蓝图。
(2)深化“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改革
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三区三线”要求,并结合我区城市重点发展区域、重大产业平台、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发展需求落实执行。
(3)推动区域联动发展规划
开展前期规划研究,结合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数据,梳理联动区域的发展空间规模,挖掘适合连片开发的产业园区用地,规划区域间城市路网骨架,预留特别政策区未来发展弹性空间,谋划产业用地规划及基础配套设施布局,配合发改部门划定特别政策区范围,并提出联动发展启动区选址,为项目建设提供规划技术依据。
(4)加快产业土地整备
一是在全市率先完成江海区2022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是全年开展报批用地3,808亩,同比增长近2.5倍,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三是全年共抢到1,291亩省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缓解我区用地指标紧缺的状况。
3.强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23年共完成用地报批2525亩,同比增长62%,其中产业用地910亩,交通基础设施用地773亩,教育用地732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亩,乡村振兴用地25亩,商服用地40亩。
4.加大力度,推进自然资源秩序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土地卫片执法。将2023年以来通过卫片下发的267个图斑逐一核查及判定后,分拆成400个图斑并确认违法图斑23个,涉及面积126.53亩,其中耕地3.91亩(3.59亩已办理农转用手续)。目前上述违法图斑已全部移交属地街道开展查处整改工作。二是“零容忍”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目前我区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数量保持为“零”。三是依职开展违法建设巡查和适法认定工作。2023年以来通过巡查共发出规划违法案件通知书(违函)45份。四是狠抓安全生产。全力开展自然资源系统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做好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印发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年度工作方案,压实2个有林街道14个有林村居的安全生产责任,实现连续10年无森林火灾发生。五是积极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新建0.2公里生物防火林带,抚育环外海茶庵寺和龙光塔茶花园1.6公里生物防火林带,清明、重阳前完成了白水带林区9.36公里防火道路的清杂维护。六是巩固地质灾害治理成效。持续巩固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的防治成效,开展全区新一轮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和治理工作,截至12月底我区所有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主体已竣工,基本消除隐患。
(四)金融企业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坚持坚持保本微利,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区域民营企业成长发展。截至2023年底,累计为306个客户提供融资担保金额4.5亿元,有效解决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问题。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的介入,扶持本地小微企业,不断扩大支农支小的业务覆盖面。
企业2021年-2023年分别接受市金融局行政检查,由市金融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并委派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均为无发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各项业务、内部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下一步推进工作计划
(一)企业国有资产
1.提升资产质量和服务,激发发展新动能。一是扎实有效推进江海区国企资产盘活,把低效劣质资产通过市场进行活化处置,根据规划发展以变现资本,重新购置土地、资产、资源,重点开发现代化标准工业厂房,切实推动“变资产为资本,变闲置为利用”,让“沉睡”的资产“活”起来,做大资产、做优平台,努力与高新区国企“齐驾并驱”。二是推动博睿公司和保安公司进一步提升资质和等级,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抓机遇进一步拓展业务覆盖面,不断提高区内市场占有度,增加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逐步扩大业务覆盖范围。三是启动高新区43号地块的项目前期工作、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推进房地产开发业务;加快武东村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研究推进高新区15号地村级工业园工改工项目,将工业地产投资开发和国资企业参与村级工业园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
2.加强资金统筹,防控债务风险。一是督导企业合理统筹调配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推进投融还闭合。强化风险意识和稳健经营的理念,严格管控负债规模和杠杆水平,减轻资金沉淀及审计风险,将债务风险锁定在可控范围内。二是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投资决策、财务管理、物资采购、招标投标、选人用人和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三是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开源节流,严控成本,督导企业在做好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加强执行监控,防范重大风险。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严格执行资产清查制度,使资产清查工作步入经常化轨道。各行政事业单位至少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地清查核结来摸清家底,对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按现行规定及时处;对资产结构和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盘活存量资产,做到物尽其能、物尽其效。各单位的财务部门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对资产使用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
2.从严配置部门资产,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需求,厉行节约,合理配备。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固定资产配置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不重新购置、建设、租用。
3.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确保资产不流失。根据基础设施类型(如市政、交通、水利)进行分类管理,按“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明确管理责任和记账主体。建立档案,为每项基础设施建立详细档案,记录建设、维护、改造等全过程信息。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准确计量与核算,确保其价值在财务报表中得到真实反映。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加强规划引领。结合“多规合一”平台,积极配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及区内重要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加快推进主要城市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我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
2.加快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进一步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实现形式,建立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管理制度,明确产权主体,开展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
3.加大整治违法用地力度。以国家土地卫片执法为主线,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通过开展国家、省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以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
(四)金融企业
1.坚持保值增值、坚持聚焦主业。企业将继续聚焦政策性业务,通过政策性业务获得应有补贴,通过限制单笔业务比例、合理设定批量业务锁定代偿上限,充分利用再担保、国担基金分担风险,实现企业业务平稳发展,保本微利。
2.合作银行渠道分类管理,及时了解合作机构政策变化。对已开展批量融资担保业务、当地普惠贷款余额占比较大的银行合作加大业资源倾斜力度,重点推动大型国有银行开展批量融资担保业务;对当地普惠贷款余额占比较大的银行金融机构,加快落地批量融资担保业务并稳步发展;对已有合作业务的当地金融机构,逐步扩大业务合作规模;针对当地其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金融机构、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保持沟通,寻找合作机会。
3.坚持批量融资担保业务为主,单笔业务为辅。守好2023年降压单笔融资担保业务比例的成果,优先为批量融资担保业务安排融资担保额度。随2024年融资担保业务余额进行动态调整,但整体单笔融资担保业务比例仍控制在10%以内,以控制企业整体融资担保业务风险。
4.再担保未覆盖业务计提相应风险准备。针对省再担、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无法覆盖业务,按其原风险分担比例40%、代偿限额2%计提相应的风险准备,进行每季度调整,弥补因省再担、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额度无法覆盖而产生的风险暴露,提高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努力实现拨备覆盖率超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