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财政局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财政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2022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2-12 16:34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粤发〔201823)、《中共江门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江发〔20188)的部署,编制2022年度江海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金融工作会议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财政、国资、金融等部门加强企业监督管理。2022年,我区企业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经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总体业务发展平稳,风险防范和处置有力有序,金融服务成效明显,国有资产总体实力不断增强。

  截至2022年末,我区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共1户,为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属于国有全资控股的担保类金融企业,其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一)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资本总体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2年末,全区资产总额为10,479.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49.73万元,非流动资产29.76万元;(2)年末负债总额为490.75万元,其中未到期担保责任准备金与担保赔偿准备合计306.94万元;(3)年末所有者权益为9,988.74万元,较年初增加19.58万元,在计提两项准备金及计算正常公司运营费用后,2022年获得194.16万元的政府补贴,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增加符合实际情况。

  2.资本情况

  截至2022年末,国有资本10,000万元(其中国家资本为3,000万元,国有法人资本7,000万元)。

  3.其他情况

  2022年度,我区国有金融类企业股利分红共0元;我区国有金融类企业没有境外投资。

  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不断夯实国有金融类企业党建工作。

  我区国有金融类企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党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党委对全局工作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沉着应对疫情挑战,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真抓实干,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员工努力奋斗,攻坚克难,有序推进改革发展,实现党建和业务同步发展: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突出思想引领;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领导;三是夯实组织建设,激发队伍活力;四是牢记初心使命,推动改革发展;五是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廉洁从业。

  (二)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监管

  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金融类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普惠金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

  一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优化国有资本投资方向和布局,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为目标不断增强资本实力,满足实体经济企业资金需求,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银保监会《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关于印发202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的通知》精神,按规定报送有关基础数据材料,及时掌握国有金融类企业产权变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产质量等情况。

  三是持续深化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建立规范的治理程序和有效的治理机制。完善“三会一层”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和义务,构建“三会一层”之间相互协调和制衡的决策机制。报告期内“三会一层”履职能力得以充分发挥,决策合规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强,公司治理主体运作效率不断提升,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设置科学合理并高效运作,有力推动了战略规划落地实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我区国有金融企业各项业务的平稳健康发展。

  (三)强化金融企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2022年,我区国有金融类企业担保业务累计发生额合计27899.94万元,其中担保业务余额24758.94万元、较上年增长22747.64万元;2022年末担保放大倍数2.48倍;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在保客户合计210户、较上年增加198户(农户58户)。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占比、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占比均为100%,全部业务按省财政厅要求,对小微企业均按1%收取担保费用、对农户均按0.8%收取担保费用,不收取任何保证金及其他额外费用,为小微三农客户降低担保费用成本约700万元,涉及支持小微企业用工人数超过6000人,凸显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社会担当。

  同时,我区国有金融类企业坚持准公共定位,当好政策“搬运工”,发挥政策传导作用,将国家担保基金再担保分险政策和财政奖补落地江门。截至202212月,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对我区国有金融类企业的再担保业务额度已增至7.5亿元;申报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担保项目贷款合计207笔,金额合计2.3亿元,符合再担保政策的融资担保业务申报率为100%。在省、市及江海区政府和财政、监管部门支持下,2022年鼎诚公司获得省、市各项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合计192.87万元。公司所获得的分险政策、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各银行支持江门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风险缓释。

  (四)建立健全重大融资担保决策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融资担保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风险控制方面,主要按照“防风险、促发展、稳增长、调结构”的要求,认真落实全面防控风险各项工作要求,稳健开展各项业务,保障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目前我区国有金融类企业已建立《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实施细则》、《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追偿管理办法》、《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后管理制度(试行)》、《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批量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多项风险和内控管理制度,目前公司坚持制度先行,除公司章程外,公司现行制度合计23项,各项业务开展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各项制度实施情况良好,公司后续将根据业务开展及制度实施情况及时修改与更新,确保符合高质量发展的各项要求。目前担保费率按《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的通知》(粤财金〔202115号)通知要求,对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融资担保项目,均按1%/年收取担保费用。

  截至2022年末,我区国有金融类企业信用风险总体可控,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三、存在问题

  我区国有金融类企业管理工作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然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融资担保业务的天然属性,导致业务推动相对被动。

  由于融资担保业务属于从属性的业务品种,其发生要依托银行融资行为,融资担保业务需要与银行融资业务相匹配,受限于合作银行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审批进度,对单笔业务审批流程以及贷款投放流程。且小微企业贷款只是银行其中一个业务板块,如小微企业贷款指标完成较好的合作银行机构、或者业务占比较少的银行金融机构,则缺乏动力共同推动融资担保业务,同时如遇到银行业务季度节点,融资担保业务也会相应地被延后。

  (二)渠道建设仍是制约业务发展的重要瓶颈。

  由于融资担保业务属于从属性业务,因此渠道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江门市鼎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新公司,毫无业务基础,渠道建设更显艰难。不少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准入方面,仍有不少以民营融资担保公司的标准设置,没有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设置例外条件,这都为企业渠道拓展带来一定的阻碍。

  (三)是否接受风险分担、是否接受批量融资担保方面问题。

  虽然现在政策倡议银行与担保机构共同进行风险分担,但针对合作银行机构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四大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以及最新的行业政策认识较为滞后问题。一是合作银行不愿意接受风险分担,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置于低收费、高风险的风险收益不匹配的境地,不利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健发展;二是合作银行不愿意开展批量融资担保业务,无法从面上扩大银行客户群体和小微双创三农受惠覆盖面的状况,以及限额赔付为其提供不良率兜底的作用。

  (四)关于计提两项准备金问题。

  目前,我区国有金融类企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每年按1%比率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与收取的1%担保收入基本相抵,再加上未到期赔偿准备金的提取,直接导致结果:一是账面亏损持续加剧难以盈利,二是净资产在十年内会因提取两项准备金逐年递减,进而影响银行授信时的风险考量,后续影响融资担保业务的放大倍数,难以达到政策允许的放大10-15倍数范围,无法实现政策支持的最大杠杆效应,经综合流动性、备付代偿等因数,最大放大倍数约为8倍。

  (五)资本金持续补充、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机制问题。

  相对于全国其他省份,广东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相对缓慢,前期仅通过广东粤财在地市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当地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进行扶持。近年来各地市也相应成立各自地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但至今仍未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机制。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当前,深化金融企业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我市金融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区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抓好金融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努力为江海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完善金融国有资本管理体制

  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国有金融企业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监管内容上,着重管好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控制能力、稳定安全和整体收益;在监管方式上,着重采取基于出资关系的股权管理、资本运营、法人治理、权责清单等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同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3829日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