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江财会〔2022〕6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区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规定的推荐范围、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择优推荐候选人,对经审查及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组织填写《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整理先进事迹材料(3500字以内),并于2022年7月26日前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我局会计绩效股。所报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电子版材料通过粤政易发送至联系人。由于时间紧迫,逾期申报视为无符合条件人选推荐。
二、审核筛选
我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对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出1名候选人,上报江门市财政局。
附件:1.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荐2022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pdf
2022年7月22日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联系人:李君钰;0750-3861928、173-2203-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