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资料
报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高新区江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高办发〔2014〕8号)要求,为规范政府采购的管理,提高采购效率,现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资料的报送,就我区采购人办理政府采购业务需报送的资料明确如下。
一、采购人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立项)时,预算管理单位需按照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高新区、江海区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2015年版)》,非预算管理单位填报《高新区、江海区政府采购立项申请表(2015年版)》(详细报送资料见《高新区、江海区一般办公用品网上询价项目办理采购计划(立项)报送资料一览表》和《高新区、江海区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申报采购计划(立项)报送资料一览表》)。
二、采购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需填报《高新区、江海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表(2015年版)》(详见附件3)。
三、采购人办理政府采购项目付款,需填报《高新区、江海区政府采购委托付款申请表(2015版)》(详见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 1.高新区、江海区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2015年版);
2. 高新区、江海区政府采购立项申请表(2015年版);
3. 高新区、江海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表(2015年版);
4. 高新区、江海区政府采购委托付款申请表(2015版);
5. 高新区、江海区一般办公用品网上询价项目办理采购计划(立项)报送资料一览表;
6. 高新区、江海区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申报采购计划(立项)报送资料一览表;
高新区财政局 江海区财政局
2014年12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