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贯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12-24 15:49 浏览数:-
江海财采购〔2021〕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现将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江财采购〔202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江财采购〔2021〕10号)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