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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代理记账机构2020年度材料报备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3-22 17:3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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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加强我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区代理记账机构2020年度材料报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对象

持有我区财政部门核发的、目前仍有效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或分支机构。

二、报送资料包括

(一)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录入年度备案信息及机构信息变更登记(如信息变更需填报)

(二)需要上传材料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需要签章)彩色扫描件;

2、如有专职从业人员变动需要上传承诺书(签名)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如有机构信息变更,请上传变更申请表(需要签章)。

()各代理记账机构或分支机构,应于2021430日之前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年度备案。

三、其他事项

对逾期未按规定报送材料、或经审查不符合报备要求的机构,我局将按规定下达《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工作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在不超过60日的限期内整改,如拒不整改或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将撤回代理记账资格,并将撤销代理记账机构的决定书报市场监管部门,取消其代理记账经营范围。




江海区财政局

2021322


(联系电话:3831093;工作QQ群号:57357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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