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11-05 18:13 浏览数:-
2020年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
全体公民 |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
1、积极参加区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2、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江海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
3、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专项斗争成果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4、通过公开栏、LED屏幕在局机关大堂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
5、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执法的宜居、执法的结果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接受监督。将本局行政管理职权和办事指南在网上公开。 |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突出学习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职责相关的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增强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素质,提高政府机构管理与服务水平。 |
1、加强法制宣传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制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2、组织发动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3、制定《江门高新区(江海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和每年普法工作计划 |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1、深入学习宣传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惠民惠企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财政政策。
2、重点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与预算、非税收入、国库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3、加强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等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加从业人员的财政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
1、社会公众
2、各行政、事业单位 |
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理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
保障区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法治宣传教育经费。 及时在部门政务网站上公开财政、税收等涉民涉农涉企等法规政策。 3、结合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和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活动开展财税法规宣传。
4、组织开展预算管理、政府投融资和债务管理、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类等业务知识培训及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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