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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1-20 08:5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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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8月29日在江门市江海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江门市江海区审计局陈文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江门高新区管委会、江海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区党委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区审计局对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全口径预算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政府绩效管理、重大投资项目、国有企业管理等五大方面。审计中,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推动改革,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反映体制机制问题,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推进政策落实、推动深化改革、助推经济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单位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1+1+12”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等重大政策措施,狠抓工作推进和落实,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收支管理总体规范,不断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财政综合实力保持稳定增长。区财政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税源和非税收入管理,理财水平不断提升,财政收入保持稳中有升,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220万元,为年度预算(调整后)133,370万元的100.6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3,5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调整后)的114.34%。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55,740万元,比上年增收101,264万元,增长22.28%。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加大财政统筹使用力度,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收回有关单位和项目的结余资金8,023.70万元。

  ——民生保障能力持续提升。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倾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年教育、医疗卫生计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76,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3.31%,同比增长24.24%,增幅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

  ——服务发展能力持续增强。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科技创新和产业支持力度,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年科技支出15,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6%。

  一、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8年决算草案显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1,991万元,总支出230,682万元,年终结转1,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23,749万元,总支出296,431万元,年终结转27,31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支出100万元,结转为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6,286万元,支出135,579万元,年终结余230,660万元。从审计情况来看,区财政局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决算编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决算草案少列收入5万元。2018年度决算草案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少列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少列3万元。

  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重点审计了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预算编制、批复、调整情况、财政收支真实性完整性情况、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财政存量资金及盘活情况等。从审计情况来看,区财政局、区社保局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00.64%、100.0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14.34%、98.5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10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93.32%、89.90%。较好的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管理方面

  (1)年中预算调整的部门较多。年度共有16个部门提出申请调减一般公共预算,占区直预算部门的47.06%,调减金额5,014万元。其中:高新区产城办调减14个项目预算金额共3,796万元、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调减7个项目预算金额共572万元、高新区经济促进局调减3个项目预算金额共317万元。

  (2)年中政府性基金调整的金额较大。年度共有4个部门提出申请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减项目12个,预算金额共68,431万元,为年初预算307,672万元的22.24%。其中:高新区产城办调减2个项目预算金额共23,247万元、高新区国土环保局调减2个项目预算金额共5,727万元、江海区住建水务局调减5个项目预算金额共33,397万元、江海区土地储备中心调减3个项目预算金额共6,062万元。

  (3)年终结转结余预算资金较大。年底结转结余预算资金共52,338万元,为年度预算支出434,070万元的12.05%。其中:①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9,271万元,主要有2017年、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703万元;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20万元;2016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98万元。②区本级预算安排结转结余资金43,067万元,主要有高新区产城办合作区域开发资金33,381.80万元;江海区国土资源局水田垦造工程建设项目1,069万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475万元;江海区教育局教育发展专项和教育费附加852万元;区公安分局智慧新警务建设项目537万元、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项目169万元;江南小学新教学楼工程项目619万元。

  2.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1)收入类专户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18年底,收入类专户资金1,695.18万元未上缴国库,主要为2018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入510.18万元、追缴以前年度的排污费收入234.1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偏低。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较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46万元减少246万元,同比减少71.10%。

  3.预算支出管理方面

  (1)提前拨付专项资金,造成资金沉淀。2018年6月,区教育局发函区财政局将区级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专项发展资金共2,612万元提前拨付至各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区教育局同意学校申请资金779.42万元,占拨付的29.84%;已支出金额566.4万元,占拨付的21.68%。2018年底尚有2,045.5万元资金未形成实际支出,沉淀在各街道办事处。

  (2)未能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审计发现区委宣传部2018年全民健身专项预算资金有5万元预算是计划安排用于区校园足球培训,但区委宣传部未就上述事项预算资金变更向区财政局提出项目预算调整,并将资金用于举办“体彩杯”足球赛男子组比赛。

  4.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涉及金额623.18万元。

  ①支出类专户存量资金83.48万元未能及时清理。②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含权责发生制列支挂账)539.70万元超过两年未及时清理。

  (2)预收资金未及时办理退回或上缴国库。截止2018年底,仍有停止预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6,081.71万元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存581.1万元由财政专户代管,区住建局未能及时未退回或上缴国库,上述预交款项的工程项目完工占比分别为96.10%和97.99%。

  5.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方面

  (1)年中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偏低。2018年度,全区年中调增政府采购预算项目共558个(含预算单位调整为下级单位的项目),办理了政府采购项目300个,占调增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的53.76%。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2018年度,外海麻园初级中学、外海中心小学、外海银泉小学等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将不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6.财政绩效管理方面

  (1)未能及时收回应退还财政资金1.91万元。经对区部分财政绩效项目审计,发现2018年5月区委宣传部与江门市拉阔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第五届江海区“体育彩票杯”校园足球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区委宣传部支付江门市拉阔传媒有限公司的5万元费用中,包含代付奖金3.32万元,江门市拉阔传媒有限公司仅发放了女子组奖金1.41万元,尚有奖金1.91万元没有发放。在审计期间,区委宣传部收回上述资金1.91万元。

  (2)绩效跟踪评审管理监管不到位。经对区部分财政绩效项目审计,发现区委宣传部“2018年全民健身项目——校园足球培训项目”中期跟踪评审中存在评审资料与事实不符的情况。第三方评审机构在绩效项目评审过程没有发现该情况。区财政局对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绩效项目评审工作管理不到位。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率低。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为6,051.47万元,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9.78%,总支出为3,477.30万元,完成年度支出预算的13.95%。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原区卫生计生局、原区安监局、区司法局等3个预算单位的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这些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三公”经费持续减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违规发放奖励金

  2018年度,原区卫生计生局将属于单位集体的奖励金违规发放给个人,合计1.23万元。其中违规发放2016、2017年度计生综合达标奖金0.6万元和安全生产奖金0.63万元。

  (二)公用支出挤占专项经费

  2018年度,原区卫生计生局在专项经费列支党建活动费、扶贫慰问费、职工福利费等等公用支出合计7.62万元;原区安监局在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经费列支第二季度饭堂食材款、天然气款等公用支出合计2.3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2018年度,原区安监局在公务接待用餐开支附件没有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函、消费清单及用餐人员情况等相关资料,涉及金额0.64万元。

  (四)培训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1.超预算列支培训费。2017年度,区司法局培训费的预算为5万元,决算为13.58万元。

  2.没有办理培训报批程序。2018年度,原区安监局举办村(居)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巡查业务培训班没有按照培训费管理规定进行计划审批、备案管理和报销结算,涉及金额0.41万元。

  3.错列培训费。2018年度,原区安监局安排人员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培训发生的各项差旅费用在培训费中列支,没有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进行报销,涉及金额0.23万元。

  (五)会议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2018年度,原区安监局召开村(居)专(兼)职安全员会议,没有按照会议费管理规定进行计划编报和审批,报销凭证没有批准文件和参会人员签到表,并制作背景墙,涉及金额合计1.49万元。

  (六)专项资金执行率偏低,造成资金沉淀

  2018年度,原区卫生计生局共划拨至区人民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两间医院“妇幼保健”专项经费91.12万元,实际支出28.02万元。截至2018年底,尚有资金63.10万元没有形成实质支出,沉淀在两间医院。

  (七)绩效项目的建设、预算支出进度均未达时间进度要求

  截至2018年底,原区卫生计生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建设”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均未实现竣工验收,项目实际预算支出率为66.79%。该项目未能达到“2018年底验收合格率100%和预算支出率达到90%”的项目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八)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2018年12月,原区安监局以自行采购的方式,购买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LED显示屏一个,涉及金额共0.41万元。

  (九)党组会议记录不完善

  2018年10-11月,原区安监局为全局在职干部购买工作服和工作鞋,局党组会议记录簿未见相关记录,涉及金额4.06万元。区司法局2014年10月对公证处首层、二层进行装修,班子会议记录簿并未对该重大经济事项详细记录。

  (十)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

  区司法局对区公证处财务监管不到位,区公证处存在大额现金支出、违规发放高温补贴、支出依据不充分等现象。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在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中,主要开展了落实减税降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的方式,促进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快政策措施落实,取得一定效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区科技创新局未能对企业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造成有部分企业重复申报、企业申报书填报存在错漏等情况,仍通过审查并向上级科技部门上报。

  (一)部分企业重复申报情况

  有7家企业同一年度重复申报并进入不同批次的高企培育评审环节;有1家企业同一年度重复申报并进入不同批次的高企认定评审环节。

  (二)企业申报书填报存在错漏情况

  1.同一企业在不同类型申报书中同一年度数据不一致。10家次企业在高企认定与企业研究开发补助申报书中同一年度的职工人数不一致;4家企业在高企培育与企业研究开发补助申报书中同一年度的职工人数不一致。

  2.部分企业申报书中应填报的数据没有填报。4家企业研究开发补助申报书中未计提本年研发准备金。

  五、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在民生实事专项审计中,重点审计了高新区(江海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对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有关工作方案和倒逼机制,各责任单位积极推进工作的开展,通过农业、工业、垃圾等污染源治理,麻园河、龙溪河的黑臭状况有了一定的改善,工程建设在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立项等方面均获得相关批文,进度基本能达到原定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工业污染源监督不力

  在麻园河、龙溪河和马鬃沙河流域范围内有排放污水口的工业企业41家,其中:江门市华深食品有限公司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江海区麻一喷塑厂排污许可证于2014年4月8日已过期未补办。区环保局没有督促上述两间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

  (二)补助支出不规范

  2016年5月27日江南街道班子会议同意按约2,000多头的生猪搬迁数量支付补助款。2016年9月,江南街道办事处在未与养殖户对生猪搬迁具体数量进行双确认的情况下,补助生猪搬迁费及猪舍清拆费共18万元。

  (三)支付依据不充分

  江南街道办事处聘请第三方进行河面及河岸保洁,2018年在没有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对第三方进行保洁考核情况下,支付第三方保洁费15万元。

  (四)工程项目未能按照建设程序开展

  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在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江门市江海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已在2017年11月21日开始施工。截至2018年7月才陆续补办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书、工程建设安全监督书、用地审批和管线、岩土勘察报告等手续。

  (五)工程变更未能及时办理签证单

  在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区住建水务局在工程管理监督不到位,存在工程变更一直没有办理变更签证手续的情况。

  (六)部分工程项目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

  1.拆迁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区住建水务局、江南街道等部门在麻园河和龙溪河全线征地拆迁工作未能按要求时间完成。《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会议纪要》(2018年7月5日)要求在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麻园河和龙溪河全线所有征地拆迁工作,截至2018年10月31日,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麻园河段有14处地块未能完成拆迁工作。

  2.麻园河截污管网铺设工作未完成。区住建水务局在麻园河截污管网铺设工作未进度完成。《江门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清单》要求2018年12月完成麻园河主体工程,截止2018年12月31日,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麻园河段铺设截污管4,186米,完成总长度的74.17%。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区资产经营公司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区资产经营公司基本能够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建立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下属企业没有及时上缴收益

  区资产经营公司没有制定下属企业收益上缴制度,下属企业的经营没有及时上缴收益。2017年1月区资产经营公司以挂账方式将下属企业江门奔驰货运有限公司、银信公司和域锋公司历年收益记入江海区资产收益合计368.66万元。截至2017年12月,上述企业没有将收益上缴区资产经营公司。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资产经营公司已在2018年6月敦促下属企业上缴收益82.68万元。

  (二)部分固定资产没有计提折旧

  区资产经营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和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合计85.56万元没有计提折旧。

  (三)区资产经营公司连续两年亏损

  区资产经营公司2016年和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是-3.80万元和-54.33万元。

  综上所述,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我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单位加强整改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完善内部管理。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2018年7至2019年6月,审计发现问题44个,涉及金额11,320.9万元;移送问题线索1宗。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有关单位按审计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我局对此进行了审计回访和后续审计检查。总体来看,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审计报告处理意见,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19年5月31日,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五大方面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7项,正在推进1项。收回财政资金7,927.33万元、社保资金55.40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3,005.53万元;完善规章制度3项。对个别未能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采取措施,并将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七、审计建议

  针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加大整合财政资金力度,优化财源配置。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的编制和管理,有效衔接预算收入和支出,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压减不必要的开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各类沉淀资金资产。三是加强实施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衔接机制,切实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执行严肃性。一是加大力度做好预算编制基础工作,通过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编制预算,从源头上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和效果。二是加强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规范预算追加,减少代编资金规模。三是强化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严格按预算批复项目使用资金,严格实行预算调整报批,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确保预算执行效果。

  (三)加强财政工作指导,提升部门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各部门财政预算支出工作的检查指导,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执行率,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指导,规范各预算部门政府采购操作行为,提升政府采购采购执行率。三是加强会计核算检查力度,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四)强化审计问题整改,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一是进一步加强财经法纪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治意识,强化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的职责。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审计整改作为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的契机,深入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此,衷心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在区党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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