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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江海财政专报第十四期)亮剑行动 财政先行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07-08 10:5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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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按照财政部、发改委、农业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及省开展农村基层涉农资金管理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整体部署,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区财政局牵头,全区各涉农部门配合,展开一系列财政涉农资金自查自纠行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推出行动方案组合拳,既兼顾全面,又突出重点

为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区财政局根据本区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强而有效的行动方案。4月中,针对我区涉农资金分散性及多样性的特点,制定了《江门市高新区 江海区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及《高新区 江海区财政局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6月初,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涉农资金管理,制定了《江门高新区财政局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开展农村基层涉农资金管理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区突出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的9类违规违法问题;在开展的农村基层涉农资金管理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财政重点整治在农村基层扶贫救灾、抢险防汛、低保救济、疾病防控、项目建设等各类涉农政府专项资金和物品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克扣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挥霍、虚报冒领、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统一行动,分级负责,实现检查范围全辐射

高新区、江海区成立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庞正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各涉农部门常务副职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涉农部门副职担任,街道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地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财政局根据自身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自担”原则,由各业务科室对口下达资金的区直各职能管理部门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在整治行动中,我区构建了横向由各区直涉农部门,纵向由各街道财政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组,检查范围实现全辐射,主要有以下4方面:一是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各街道按照检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本街道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三是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相关涉农部门。四是自查过程中,摸清本地区涉农资金性质、规模和有效梳理资金流向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经过自查,我区摸清了2013年、2014年区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并对自2010年以来各种涉农资金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明晰了涉农资金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强化我区涉农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夯实了基础。虽然这次自查自纠过程中未有发现重大的涉农资金违规现象,但存在一些涉农资金管理问题。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使用的方式方法,管好、用好涉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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