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锚定“财为政服务”政治坐标,将“谁执法谁普法”融入财政改革发展全流程,以“制度创新、率先探索”双轮驱动,打造法治财政“江海样板”。用创新举措破解财政工作痛点堵点,让法治实践既有突破力又有示范力,以法治思维破题、系统举措筑基、创新实践增效,连续五年获评江海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优秀单位,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财政新动能。
“双措”优服务,让法治财政有温度
江海区财政局以“执法普法融合、服务群众联动”为抓手,将法治财政建设与为民服务深度结合,让法治不仅是管理的“硬约束”,更是惠民的“暖支撑”。
(一)执法普法同步走,让法规宣传更接地气。对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时,同步发放《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政策疑问,让执法现场成为普法课堂;对预算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时,结合发现的账务问题,同步解读《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条款,让监督过程成为学法契机。
(二)政策宣传多样化,让法治意识更入人心。在基层立法联系点举办“法治财政你我同行”主题活动,通过参观基层立法联系点多功能展厅及法治广场、观看普法视频、现场开展法治讲堂的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宪法宣传周期间分别在下沙公园、华侨华人博物馆向群众派发宪法宣传单张,发放法治资料200余份,有力扩大了财政普法影响力。与区税务局联合召开“税企桥”政策宣讲会,提升涉税中介机构依法规范执业意识。开展财政大讲堂共20次,法治专题讲座11次,发布法治财政专报34期,以训促学、以学促干,提升干部职工及普法对象的法治素养。
“三首”立规范,让财政管理有尺度
江海区财政局以“填补空白、明确标准”为目标,出台三项全市首个制度文件,为财政管理划清流程边界、筑牢风险防线,让财政运行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一)出台首个《自行采购内部控制工作指引》,让采购流程更清晰。划清自行采购申请、审批、实施、验收各环节流程边界,让操作有指引;引导建立“谁采购、谁负责”的责任机制,让责任有归属,筑牢风险堤坝。
(二)发出首个《常用资产配置标准倡议书》,让资产配置更合理。明确办公用房装修“俭朴线”,反对豪华装修、倡导简约实用,让资源不浪费;明确办公设备采购“性价比”,优先选择节能、高效产品,让投入更划算;明确办公家具配置“实用度”,根据实际需求配置、杜绝闲置,让资产更实用。
(三)印发首个《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压减开支二十条实施方案》,让节约要求更具体。从压“三公”入手,明确经费压减比例与管控标准,让公务开支更节俭;从控编外发力,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工作效率,让行政成本更可控;从活资产、减费用突破,盘活闲置资产、核减外包费用,让财政资金更高效,将法治原则转化为实践行动。
“四先”破瓶颈,让改革创新有力度
江海区财政局以“敢为人先、大胆探索”为导向,在四个关键领域率先突破,用创新模式破解财政管理堵点、提升服务效能,为全市财政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江海经验”。
(一)率先破局饮用水带量集中采购,节约理念落地。整合全区饮用水采购需求,形成规模采购优势,让议价能力更强。优化采购流程,让采购过程更透明。推动瓶装、桶装水单价分别下降36%、48%,让“厉行节约”理念从文件走向实践。
(二)率先完成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制度根基筑牢。将83个区直单位、34所学校纳入集中核算范围,实现管理全覆盖。统一核算标准、规范账务处理,让会计核算更精准。强化资金使用全程监督,防范财务风险,让财政管理更严谨。
(三)率先推行造价评审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效率提升。破小额多次重复性强项目的采购困局、解效率滞后难题,为全市树可复制的实践样本,让创新经验“活”起来。为同类采购注优化动能,让改革红利“广”起来,实现采购质效与服务覆盖双提升。
(四)率先搭建政府采购调解平台,公平正义彰显。召开全市首例政府采购调解会,引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质疑供应商理性沟通,成功高效化解政府采购纠纷,在维护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迈出创新步伐,让法治更有温度。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江海区财政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提升法治思维与履职能力,为江海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强财政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