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201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更新时间:2018-07-09 16:02 浏览数:-
关于下达2016-201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教育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201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8〕46号)精神,现将市2016-2017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78万元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笔资金用于2016-2017学年漏报补发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请单位合理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16-2017学年漏报补发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18年7月9日
附件 | |||||||
2016-2017学年漏报补发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单位:人、万元 | |||||||
单位 | 漏报人数 | 多报人数 | 应安排资金 | 本次安排金额 | 备注 | ||
应追加金额 | 应追减金额 | ||||||
区教育局 | 21 | 0 | 3.78 | 3.7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