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
区教育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并清算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江财教〔2017〕113号)精神,现将2018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3.3万元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笔资金用于2018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请单位合理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18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