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财政局

扶贫资金政策资金分配

关于下达2018年区级精准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更新时间:2018-06-19 15:30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关于下达2018年区级精准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高新区(江海区)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脱贫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江高发20164号)、《关于印发高新区(江海区)2016-2018年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海经科2016123号)及经区政府批复的《关于下达2018年区级精准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报告》(江海扶办201830号),现将2018年区级安排的精准扶贫资金下达你街道(详见附表)。请你们按照项目计划及时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江海财综20185号),各街道要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区扶贫办、区社事局和区财政局。资金使用过程中,街道根据实际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的,由街道将项目和资金调整计划报送至区扶贫办、区社事局和区财政局备案。

 

附件:2018年区级精准扶贫资金分配表

 

                   江海区财政局

                  2018年6月19日

 

抄送:区扶贫办、区社会事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8年区级精准扶贫资金分配表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

微信

微博

江海政务微信

江海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