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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政策资金分配

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精准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更新时间:2018-09-03 15:3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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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精准扶贫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度扶贫措施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18〕76号),结合《关于印发高新区(江海区)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脱贫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江高发〔2016〕4号)、《关于印发高新区(江海区)2016-2018年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海经科〔2016〕123号),现将2018年市级安排的精准扶贫资金下达你街道(详见附表)。请你们按照项目计划及时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江海财综20185号),各街道要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区扶贫办、区社事局和区财政局。资金使用过程中,街道根据实际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的,由街道将项目和资金调整计划报送至区扶贫办、区社事局和区财政局备案。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江农2018115号)中“对2018年市县两级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须于10月底支出进度达80%以上,到12月底完成支付进度”的要求,各街道必须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财政资金扶贫效益。

区扶贫办、区社事局和区财政局将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2018年市级精准扶贫资金分配表

 

 

 

                   江海区财政局

                  2018年9月3日

 

 

 

 

 

 

 

 

 

 

 

抄送:区扶贫办、区社会事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8年市级精准扶贫资金使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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