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
通知
区经促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18]5号)精神,现将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450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请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江海区财政局
2018年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