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4〕136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预算745.78万元。此项资金支出请列入2025年“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项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4〕136号)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