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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政策资金分配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2-01 17:2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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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海财20236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2141号),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3万元下达给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支出请按附件要求相应列入2023年“农林水支出(2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相关项,经济分类科目根据支出的性质与实际用途列编。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用于相关种植业(不含森林)、养殖业险种的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以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含省级补贴险种)中央奖补等工作,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统筹用好本次下达资金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在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和组织下按要求制定项目明细绩效指标,于收到文件后60日内报送市财政局和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抄送区财政局。


  附件:《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2〕141号)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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