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的通知》(江财农〔2020〕65号),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11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奖补我区吸纳外省(区、市)贫困人口务工,具体请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有关规定使用。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的通知
江门市江海区财政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