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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政策资金分配

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4-20 17:3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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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卫健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0〕36号)精神,现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8.9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款列入2020年度“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二、此次安排资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其中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中新增的5元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并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要求 ,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三、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请你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在收到补助资金下达的60日内报区财政局备案。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并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下达表

江海财行〔2020〕2号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下达表.XLSX

  



江海区财政局

2020年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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