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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政策资金分配

关于下达2019年市、区两级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4-17 15:2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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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

  为加强精准扶贫资金的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精准帮扶,根据各街道办事处上报的项目库清单,结合市级扶贫开发工作资金计划以及全区扶贫工作,现将2019年市、区两级精准扶贫资金拨付至各街道,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情况

  (一)市级扶贫开发工作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下达2019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资金计划的通知》(江扶办函〔2019〕52号),安排至我区市级扶贫开发工作资金共108.51369万元,包括农村自然资源奖补资金7.21369万元,扶持措施专项资金77万元、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资金15万元,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村(居)级补助专项经费资金9.3万元。

  (二)区级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长效帮扶机制三年扶贫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江府办〔2019〕38号)和《关于印发高新区(江海区)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江高发〔2016〕4号)工作安排,2019年区级安排了精准扶贫资金50万元。

  (三)市、区两级资金下拨至各街道情况

  2019年市、区两级共安排扶贫资金158.51369万元,本次下拨149.6296万元至各街道。下拨至外海街道49.6022万元(市级资金35.6022万元,区级资金14万元);下拨至礼乐街道83.8674万元(市级资金52.5878万元,区级资金31.2796万元);下拨至江南街道16.16万元(市级资金13.11万元,区级资金3.05万元)。

  二、具体分配计划

  (一)市级资金分配计划

  1.农村自然资源奖补资金7.21369万元。根据市资金计划,此项资金需待江门市核实了2018年各市(区)农村自然资源数后据实清算,因此暂未分配安排该项资金。待该资金清算后,根据市级分配方法,以2018年各街道上报的农村自然资源数为基数分配安排。

  2.扶持措施专项资金77万元。此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产业、就业、资产收益等“造血式”项目建设,提升巩固2016-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成效,建立长效脱贫机制。根据市级分配方法,以2018年全区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575人为基数,按照各街道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安排,具体如下:

  (1)外海街道2018年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205人,分配安排27.4522万元;

  (2)礼乐街道2018年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324人,分配安排43.3878万元;

  (3)江南街道2018年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46人,分配安排6.16万元。

  3.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资金15万元。《下达2019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资金计划的通知》中要求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市直部门结对帮扶街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市直部门结对重点帮扶项目,重点对2016-2018年的脱贫对象“扶上马送一程”,进行查漏补缺重点帮扶,资金由市直单位派驻街道工作组统筹使用,具体由工作组会同所在街道核定项目后,经派驻单位同意,按有关程序组织项目实施,资金支出按照所在街道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转款专用并及时列支”。根据市级分配方法,分配安排每个街道5万元。

  4.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村(居)级补助专项经费资金9.3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配合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村(居)级宣传、印发资料等项目。根据市级分配方法,按全区62条村(居),每条村(居)1500元标准分配安排资金至各街道:

  (1)外海街道现有21个村(居),分配安排3.15万元;

  (2)礼乐街道现有28个村(居),分配安排4.2万元;

  (3)江南街道现有13个村(居),分配安排1.95万元。

  (二)区级资金分配计划

  1.区扶贫办使用1.6704万元,计划资助全区在册的继续帮扶的建档立贫困户466人完成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划拨至外海街道14万元,计划帮扶158人次,主要用于教育、医疗、救助、就业、产业等方面。

  3.划拨至礼乐街道31.2796万元,计划帮扶273人次,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就业、产业等方面。

  4.划拨至江南街道3.05万元,计划帮扶35人次,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就业、产业、危房等方面。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

  区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将市级、区级扶贫资金划拨到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按照项目计划使用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关于切实加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江海财综〔2018〕5号),各街道要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需对扶贫资金使用进行调整的,由街道将资金调整计划报送至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及区财政局备案。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请街道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项目进展和项目效果等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相关项目内容。需对扶贫项目进行调整的,由街道将项目调整计划报送至区扶贫办备案。

  今年,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将适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 江海扶办〔2019〕43号-关于下达2019年市、区两级扶贫资金的通知

                2. 2019年市级扶贫资金安排表(江海区)

  3. 2019年区级扶贫资金分配明细表(江海区)

  4. 2019年分配至各街道资金明细表(江海区)

  5. 2019年江海区项目库明细表

  6. 关于下达2019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资金计划的通知(江扶办函〔2019〕52号)

附件1-江海扶办〔2019〕43号-关于下达2019年市、区两级扶贫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2-2019年市级扶贫资金安排表(江海区).XLSX

附件3-2019年区级扶贫资金分配明细表(江海区).XLSX

附件4-2019年分配至各街道资金明细表(江海区).XLSX

附件5-2019年江海区项目库明细表.xls

附件6-关于下达2019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资金计划的通知-附件.XLSX

 


  江门市江海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联系人:林奕辉  联系电话:386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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