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编委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综合执法股更名为执法监督股,加挂数字化城管股牌子。主要职责调整为:
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指导、监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城市规划、建设、燃气、市政园林、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房产管理、城市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抗法工作。指导监督各街道实施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应行政强制权。牵头统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专项考核。统筹全区并负责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督与评价办法。统筹全区三级长效城管网络的建设和应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网络信息化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负责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统筹本单位统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城市管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同意机动中队更名为执法大队,加挂垃圾分类执法大队牌子,主要职责调整为:组织查处上级交办及重大
复杂违法违规案件。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性或跨区域的城市规划、建设、燃气、市政、园林、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房产管理、城市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执法行动。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全区生活垃极分类执法工作。
江海编发〔2020〕83号-关于调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