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属下江海区市政维修处调整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级。主要任务调整为:负责辖区内主次市政道路及其附属市政设施的养护和维修;市政桥梁(涵洞)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和维修;承担辖区内市政公用照明、公共景观灯饰日常运行、养护维修;承担辖区主次干道、市政挡土墙(含护坡)的日常巡查、维修管养工作;承担辖区内主次干道、市政排涝、生活污水截污干管运行管理、养护维修的监督工作,排涝泵站运行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辖区内市政下水道的清疏、养护和维修;市政公用设施应急抢险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重新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其他机构编制设置事宜维持不变。
(二)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属下江海区绿化管理所调整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定级。主要任务调整为:负责权责范围内的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公共广场、公园等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承担绿化损坏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其他机构编制设置事宜维持不变。
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