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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草案)》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6-24 08:4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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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江府〔2020〕11号)和《市委市政府会议交办事项通知》(江常督字〔2019〕2号)文件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拟推行环卫一体化改革工作,特制定《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22日)。

二、公示发布单位: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三、联系人:

易生  电话:3880631   邮箱jhhw3880631@163.com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23日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

实施方案(草案)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江府〔2020〕11号)和《市委市政府会议交办事项通知》(江常督字〔2019〕2号)的要求,我区拟于近期启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改革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国家、广东省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重视,发布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6年1月1日)规定:“第二十六条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承担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江海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水平,切实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创文、创卫的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参考蓬江区、新会区的实施经验,2020年高新区(江海区)拟启动环卫一体化改革,将原来分散在市、区、街、村等各级部门环卫保洁相关内容全部打包整合,实行“一把扫帚扫到边”,彻底解决辖区目前管理保洁职能分散交叉、创文巩卫等各种创建活动被动的问题,实现全区环卫工作业的市场化、规范化和集中化处置。

二、实施内容

运营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清扫保洁、市政公共设施清洗、小广告清理、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公共厕所及粪便清运、水体保洁、绿地保洁、市容整理、垃圾分类、智慧环卫、环卫应急保障等11个项目51个子项。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1

综合清扫

保洁

1.1城市道路保洁

(分四个质量管理级别)

(1)机动车道

(2)非机动车道

(3)人行道(含绿道)

(4)地下通道

(5)道路两侧边沟渠

(6)过街天桥

(7)垃圾箱、果皮箱(含运营内的更换)

1.2背街小巷清扫

(非物业管理小区)

(8)内街内巷

(9)居民楼平层

(10)非物业管理小区雨棚

(11)雨棚、车房楼道、楼梯底、信箱顶等公共位置;

(12)楼宇运身渠和斗井的清疏。

1.3室外公共

场所保洁

(13)街边公园(陆地及水体)

(14)广场

(15)商业步行街

(16)街道管辖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

2

市政公共设施清洗

(17)护栏

(18)路灯牌

(19)标识牌

(20)城市雕塑

(21)城市家具

3

小广告清理

(22)清理服务范围内的小广告(横额)、过期宣传海报与横额

4

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

(23)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

(24)大件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

(25)有害垃圾的处理

(26)零星装修和建筑垃圾的清理

(27)损坏的城市家具、护栏

(28)“四边”偷倒垃圾的清运

(29)垃圾分类投放点的运行、维护

(30)垃圾中转站的运行、维护

(31)垃圾压缩站的运行、维护

5

公共厕所及粪便清运

(32)公共厕所的运营、维护

(33)非物业管理小区、居民楼化粪池清理

(34)公共厕所的化粪池清理

(35)上述区域内化粪池盖的更换

(36)粪便清运

6

水体保洁

(37)河流的水体保洁

(38)河岸保洁和偷倒垃圾的清理

7

绿地保洁

(39)园林设施的保洁

(40)绿地内非绿化垃圾的清理、收运

8

市容整理

(41)市容整理(含非机动车规划摆放、协助门前三包)

9

垃圾分类

(42)按省、市和江海区垃圾分类的标准与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

(43)按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引与标准,设置垃圾分类容器。

(44)按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引与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的车辆、场所及其它设备设施。

(45)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督导工作。

10

智慧环卫

(46)人员考勤

(47)作业车辆监管、监控

(48)环卫保洁质量的实时监管

(49)大屏幕指挥中心

11

环卫应急保障

(50)节前及节假日、大型活动、重要检查需要的临时增加作业。

(51)特殊天气期间的抢险救灾工作,按要求完成环卫保洁工作。

三、实施范围

项目范围是高新区(江海区)的全区域,含外海、礼乐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村,总面积约109.16平方公里。但不包括以下区域: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黑臭水体PPP项目、EPCO项目的范围;五邑路;白水带风景区、釜山公园、儿童公园、龙溪河公园等公共区域。

四、实施方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五、实施年限

本项目的运营期为8年(2020年-2028年)。

六、项目人员和设施投入

根据《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 47-101-2008)、《江门市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规范》有关标准,结合考虑高新区(江海区)现状情况,运营单位根据实际清扫保洁面积、作业标准、道路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环卫作业机械设备(环卫作业机械设备主要指专用于环卫作业,包括且不限于道路清扫车,垃圾运输车,高压冲洗车、雾炮车、电动清洗车、护栏清洗车、电动微型扫路车、电动快保车、电动挂桶车等机械设备),匹配相应的环卫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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