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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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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海区非居民超额定用水收费代征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06-16 10:5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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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

  2026年江海区非居民超额定用水收费代征服务

  二、项目概括

  1、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江门市市区计划用水管理,规范非居民超定额用水收费的代征流程,确保收费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与合规性,保障水资源费的足额、高效征收,助力江海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可持续利用,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代征服务,提升收费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减轻行政部门工作负担,同时为非居民用户提供便捷、规范的缴费服务,促进用水主体增强节水意识,共同落实水资源管理相关要求。

  2.依据非居民用水户用水量协助计算当年计划用水量,并对各用水户的月度用水情况进行监测。

  3.基于年初我局下达的非居民用水计划,核算江海区非居民用户的超定额用水状况,并代为向各用水户发送通知,提醒其办理超计划用水涉及的累进加价费用。

  4、提供非居民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的代征服务和催收服务。

  5、服务范围涵盖业主在本项目内其他需解决的事项,且不限于此。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开展非居民超额定用水收费代征服务工作。

  2、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承包,应根据服务合同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万元。

  (二)支付方式:服务项目结束后三十日内,支付100%服务费用。

  六、报名须知

  (一)参与报名服务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方案、服务报价等。

  (二)参与报名的服务机构需在截止报名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截止当日17:30前),将以上电子版资料(需加盖电子公章)发送至邮箱(jhjpsg3880610@126.com),作为实质性审核依据。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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