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2025 年10月24 日(星期五)上午9 时30分,在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江海区城管执法局三楼309会议室公开举行深圳市业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江南路(五邑路-云沁路)新建工程检测项目负责人陈振淦因该公司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一案的听证会议。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10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2025 年10月23日下午5时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电话:0750-3880651,书面递交旁听申请书受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二楼法规和信访股)。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