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险服务单位:
江门市江海区市政维修处为江海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管养高新区、江海区内主次市政道路及其附属市政设施的养护和维修,市政桥梁(涵洞)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和维修,承担辖区内市政公用照明、公共景观灯饰日常运行、养护维修,承担辖区主次干道、市政挡土墙(含护坡)的日常巡查、维修管养工作,承担辖区内主次干道、市政排涝运行管理、养护维修的监督工作,排涝泵站运行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辖区内市政下水道的清疏、养护和维修,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应急抢险工作。
为做好市政污水管网管养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处所管养的市政污水管网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尤其是因暴雨、洪水、山崩、雪灾、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下沉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我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此我处向保险公司购买污水管网公众责任保险,以保障意外事故发生时公众权益、减轻单位的经济负担。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独立法人资质的证明文件。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责任保险等类别。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显示具体内容的,投标人需自行打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体公示信息平台网上公示页(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名)。
(三)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
(四)本次邀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文件的方案内容
(一)保险期限及时间
1年,从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具体以保单为准)。
(二)承保范围与内容
1、保险承包承保范围:纳入江海区市政维修处管养的市政污水管网设施。
2、承保内容:在保险期间内,我处所管养的市政污水管网设施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我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并且扩展承保因暴雨、洪水、山崩、雪灾、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下沉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由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具体以保险合同拟定的保险责任为准)。
3、保单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以上,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00万元以上,其中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万元以上,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600万元以上,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以上(上述限额“以上”包含本数)。
(三)费用预测
预计全年费用(含税):98000.00元(大写:玖万捌仟元整)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16时前,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309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含资格要求的资料和保险方案,投标文件在开标前需保持密封状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或投标授权委托书。
开标方式:招标当天当场开标。
四、竞标方式
投标人不足3个的,该项目视为失效项目;投标人3家及以上的,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竞标。
(联系人:邹小姐;联系电话:0750-2633498)
江门市江海区市政维修处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