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前来响应并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1号)、《关于加强城镇排水许可管理的通知》(江水排管(2016) 8号)等文件工作要求,开展排水户排水情况摸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源头管理落实雨污分流改造,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切实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二、服务内容
开展全区排污许可证申办现场摸查,摸排数量应等于服务期内排水许可申报量;协助开展排水户规范排水宣传及排水管网改造不少于200户;根据业主工作要求协助开展污水管网巡检保障、雨、污水口排查等污水处理管理相关工作。
三、人员要求
服务单位需要委派至少2名固定技术人员驻点江海区,刻苦耐劳、熟悉排水管理条例以及工作时需自备交通工具。
四、服务范围
江门市江海区全域。
五、资格要求
(一)服务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单位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要求服务单位有实施污水管道排查、修复等服务经验;
(四)服务单位相应的资格、报价及相关服务经验为优先选择条件;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
七、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05000.00元(大写:贰拾万零伍仟元整),服务费用已包含所有支出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八、费用支付
(一)合同签订后并开展工作三个月后,支付合同价的50%服务费,合同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过付余下款项;
(二)服务期结束后,业主单位将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业主满意度评分,满分为100分,85分以上(含85分)可以申请余下的全部尾款,85分以下只能申请余下尾款的95%。
九、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至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17:30。
(二)参与报名的服务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业绩、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获奖情况、服务方案、服务报价等。
(三)参与报名的服务机构需在截止报名时间前将以上电子版资料(需加盖电子公章)发送至邮箱(jhjpsg3880610@126.com),作为实质性审核依据。
十、争议问题
因本服务事项发生的有关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采购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