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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通知公告

关于邀请金瓯路市政配套设施整改工程监理服务竞投的函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6-01 09:3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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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理单位:

  本单位实施的金瓯路市政配套设施整改工程,项目主要对金瓯路检查、维修消防管道(DN150 K9 级球墨铸铁管)21km;安装市政消火栓 177个;更换、安装阀门,清理、维修阀门井共 196 座;管道清洗消毒、水压试验、消防管接水、现状设施的破坏与恢复及现状管线保护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087.07万元,其中建安费为915.17万元,监理费为22.23万元。

  按照本单位工程管理相关办法,现邀请相关监理单位参加本项目监理服务的竞标,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22.23万元。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独立法人资质的证明文件。

  (二)本次邀标要求投标人须具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三)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必须是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近二年必须有同类工程两个项目实施的成功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

  (四)投标人近两年内在江门市内有承接同类监理服务(提供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且两年内未发生过工程事故。

  (五)监理机构组成人员数量不少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管﹝2002﹞97号文关于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数量要求。

  (六)投标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无效处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七)本次邀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309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在开标前需保持密封状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方式:招标当天当场开标。

   三、竞标方式

  (一)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在3家以上(含3家)且10家以下(含10家)的,在所有有效报价中最接近平均值3家中择优选取中标;投标人在10家以上(不含10家)的,去除最高及最低报价后,在其余有效报价中最接近平均值5家中择优选取中标。

  (二)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22.23万元(已按江高办发〔2020〕1号文件下浮20%),采用投标总价方式进行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单位为万元)。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并下浮。

  (三)最终监理费结算价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四、服务内容及期限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服务期限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江门市江海区市政维修处

  2023年6月1日        

  联系人:梁生 263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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