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草案)》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6-24 08:42 浏览数:-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江府〔2020〕11号)和《市委市政府会议交办事项通知》(江常督字〔2019〕2号)文件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拟推行环卫一体化改革工作,特制定《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22日)。
二、公示发布单位: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三、联系人:
易生 电话:3880631 邮箱jhhw3880631@163.com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6月23日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草案)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江府〔2020〕11号)和《市委市政府会议交办事项通知》(江常督字〔2019〕2号)的要求,我区拟于近期启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改革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草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国家、广东省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重视,发布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6年1月1日)规定:“第二十六条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选择承担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江海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水平,切实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创文、创卫的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参考蓬江区、新会区的实施经验,2020年高新区(江海区)拟启动环卫一体化改革,将原来分散在市、区、街、村等各级部门环卫保洁相关内容全部打包整合,实行“一把扫帚扫到边”,彻底解决辖区目前管理保洁职能分散交叉、创文巩卫等各种创建活动被动的问题,实现全区环卫工作业的市场化、规范化和集中化处置。
二、实施内容
运营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清扫保洁、市政公共设施清洗、小广告清理、生活垃圾收集与运输、公共厕所及粪便清运、水体保洁、绿地保洁、市容整理、垃圾分类、智慧环卫、环卫应急保障等11个项目51个子项。
三、实施范围
项目范围是高新区(江海区)的全区域,含外海、礼乐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村,总面积约109.16平方公里。但不包括以下区域: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黑臭水体PPP项目、EPCO项目的范围;五邑路;白水带风景区、釜山公园、儿童公园、龙溪河公园等公共区域。
四、实施方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五、实施年限
本项目的运营期为8年(2020年-2028年)。
六、项目人员和设施投入
根据《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 47-101-2008)、《江门市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规范》有关标准,结合考虑高新区(江海区)现状情况,运营单位根据实际清扫保洁面积、作业标准、道路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环卫作业机械设备(环卫作业机械设备主要指专用于环卫作业,包括且不限于道路清扫车,垃圾运输车,高压冲洗车、雾炮车、电动清洗车、护栏清洗车、电动微型扫路车、电动快保车、电动挂桶车等机械设备),匹配相应的环卫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