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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工作动态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1-11 16:2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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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和加强法治机关建设领导

  一是严格按照“一规划两纲要”、《江海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江海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建设、环卫一体化、市政设施维护、绿化管养等重大工作上坚持集体讨论制度。

  二是将法治建设与学习常态化,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学习全覆盖、常态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同时注重学习引领,发挥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的示范效应,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能在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积极推进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切实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2021年,江海区城管执法局以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改善江海区城市秩序入手,结合江门市文明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加大力度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共作出行政处罚13宗,行政罚款24.57万元;实施行政许可106宗,行政检查108宗。

  二是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2021年4月,根据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制订我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清单,并结合“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江海区城市管理双随机检查企业15家,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5宗,结果均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根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要求,我局在省政务服务网站、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系统以及双公示系统对本局行政许可(备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权责清单等进行了公示,2021年在双公示系统进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121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38条;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6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行政检查信息58条。行政执法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

  一是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配合市区两级政数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行政许可(备案)流程,合理压缩受理时间,简化材料清单,主要是通过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环节,进一步缩短各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将发证、出决定书和许可文书的期限由法定期限的20日、15日缩短至10日、5日,其中纳入“一件事”范围的,受理时限压缩在1日。全年共办理许可案件106件(截至2021年12月20日)。

  二是深化工程联合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工作要求,我局大力推进工程联合审批制度的改革,进一步理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材料清单、部门表单及审批流程图,配合住建部门制定审批材料容缺受理清单,明确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副件)有欠缺的审批事项,先予容缺受理并进行实质审查,在领取许可决定前补齐相应所缺材料。

  三是加强与综合窗口沟通提升服务效能。与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加强工作沟通,明确进驻事项以及受理环节,避免企业和群众来回跑。通过流程再造、观念更新、时限承诺等多种形式,争取实现企业和群众跑一次的要求,并从准入与许可、服务与收费、监督与管理等方面提供规范与高效的服务。

  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配合政数、市场监管部门打造高效政务环境,全力推进“跨区通办”工作,落实2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配合发改部门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行5项行政许可业务实行“容缺审批”和推进2项行政许可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出台公平竞争审查配套制度,实施了1宗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五是全力指导街道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在2020年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城管领域385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并制定城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手册,切实全面提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此外还强化执法协作,建立和健全街道执法与区城管执法协调机制,确保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平稳有序和创出成效。

  四、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启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查工作机制。制订《江海区城管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制度(试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2021年完成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共11宗。

  二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2021年我局没有重大事项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但在其他工作的决策过程中,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决策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2021年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江门)分所为我局律师顾问合作单位。顾问律师为我局及属下事业单位审核各类合同156份,并代理我局行政强制拆除纠纷及行政赔偿案件2宗。

  五、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对策

  2021年江海区城管执法局在开展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困难较多,主要集中在实施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方面;在街道下放行政执法权之后的执法边界、执法权责、执法协作等没有彻底理顺,制约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精细化要求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短缺情况一直存在。为此我局下一步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围绕市政、园林、燃气、给排水、市容环境等全局性重点工作,以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大行政许可(审批)的办事流程优化,实现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

  二是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行政办案业务能力,针对区内违反城市管理领域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依法行使处罚裁量,实现以教育整改为主手、实施处罚为辅助的行政管理体系。

  三是全力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狠抓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业务培训和准军事化训练,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凝聚力,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咨询专家、律师,对整体办案过程进行技术性核实把关,在防范应诉风险的同时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四是增强部门合作提升执法刚性。结合执法事权向街道下移,建立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落实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营造优良的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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