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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12-22 11:2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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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区委、区政府、区法治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做好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涉安全生产的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学习宣传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思想武装。认真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14 次,每次学习班子成员都进行深度讨论交流、畅谈心得体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6月11日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区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通过观看专题片,进一步提高了各街道、有关单位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五邑行”等活动,向群众集中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自救互救方法等内容,区安委办(应急管理局)制作了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等知识宣传小视频,通过户外电子屏、大喇叭等方式进行滚动播放,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并制作了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作业知识小卡片1万多份,提供给各街道、有关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持续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

  )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新《行政处罚法》情况。

  一是开展相关知识竞赛。发动各街道、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进一步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

  二是多渠道加强普法宣传。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普法网、培训讲座等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新《安全生产法》、新《行政处罚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11月11日至16日期间,举办了6期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相关解读讲座,区应急管理局业务股室、各街道应急办业务骨干、涉爆粉尘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共190余人参加了讲座。同时督促各企业要对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切实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从整体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三是创新形式开展监管执法人员视频培训和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培训。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应急管理局网络干部培训学院、江门市干部培训学院等网络培训,收看国家、省、市应急大讲堂,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应急救援、应急指挥等综合素质。

  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奋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我局重点部署编制《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成立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成立规划编制小组,负责规划文本的具体编制。编制工作大致分三个阶段,规划编制准备阶段、编制规划初稿阶段、规划衔接上报阶段,现工作进度是已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完毕,下一步将进行论证和衔接协调形成送审稿,按程序上报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全力配合做好规划编制调研、资料收集、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群策群力、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街道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权下放,确保街道综合执法部门“接得住、管得赢”,我局重点推进街道机构改革后事权下放工作并对各街道进行调研检查。一是成立工作小组,梳理全链条的责任分工,明确权责边界;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有针对性对街道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典型执法案例分析和现场实操等业务培训;三是建立业务传帮带机制,定期对街道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梳理安全生产领域所涉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和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反应的共性问题。11月,我局召开了行政执法事权下放工作协调会,深入推广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以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此外,我局执法人员组织礼乐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现场业务指导,通过利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行政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

  四、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行政执法事前环节通过政府政务网站、公示平台等公开我局行政职能相关事项。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时,全程佩戴行政执法证件,窗口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示岗位职责,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事后公开公示,我局在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江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网站公示。截至目前,我局实施行政许可68宗、行政处罚9件,经济行政罚款147.664万元。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公开执法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作脱密脱敏处理后再公开。

  二是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在安全生产场所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送达的行政执法过程中,都有照片和文字记录,并将有关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文书、相片作完整的整理、归档,实现全过程痕迹管理。在容易引起争议的执法过程中,都有使用音像记录,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

  三是我局已组织学习《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已制定《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一般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法制审核、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审核。先由执法人员填写《案件调查报告》,其次由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流转至法制机构负责人并分派至具体的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制作《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填写初审意见栏后再报法制机构负责人审核。法制审核完毕后提交案审委员会传阅,下一步召开集体讨论会议。我局现有执法人员16名、法制审核人员2名,案件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共12名。

  (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

  我局暂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将持续加强复议应诉准备工作,确保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法治队伍建设情况

  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目前,区应急管理局核定行政类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8名)、事业编制7名,员额类合同制人员10名;现有工作人员36名(其中公务员18名、事业编制7名、合同类人员11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16名(已将3个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调回各街道)、法制审核人员2名;现有党委委员4名,党支部1个,党员23名。将法治政府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组织学习《准则》《条例》及各级纪委会议精神,开展警示教育等,打造团结协作、担当作为、专业勇敢的应急管理班子和队伍。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党委书记、局长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法治思维。认真学习党章党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公务员“八不准”,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在本单位认真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学习。2021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14 次,每次学习都与班子成员进行深度讨论交流、畅谈心得体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加强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江海宣传周”法律“七进”“5·12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应急管理所开展执法、普法工作的指导,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

  三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公章使用、公文办理、请休假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排查规范性文件情况。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以《区应急管理系统廉政建设八项制度》为抓手,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开展廉政回访等措施,有效制约和监督应急管理系统行政行为。做好区党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工作,召开巡察动员会、梳理工作情况、开展谈心谈话、查摆问题、落实问题整改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情况。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今年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同时,畅通行政执法举报投诉,主动梳理一直以来涉及或有所接触的信访、投诉等问题案件,对“12345”江门市政府服务热线和应急局的投诉举报电话的投诉举报事项按要求按标准地完成办理流程,并在统一处理平台上及时登记和回复,应急局全年共办结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咨询事项28项。

  六、存在不足

  (一)法律宣传教育仍未能有效传导到位

  虽然普法工作持续进行,但广大群众、各企业人员仍对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接触不多、了解不够,参与度不高,法治意识有待提升。企业安全教育不到位,企业存在安全教育形式化的现象,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教育内容过于笼统,员工未能真正掌握和熟悉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违章操作行为仍然突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对好的工作做法提炼不够、宣传不够,警示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法律落实执行力度仍需持续加大

  部分街道、一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重检查、轻处罚”的现象仍然存在,对企业的监管停留在常态检查巡查上,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对一些问题严重、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缺乏有力的震慑手段,导致企业始终抱有侥幸心理和逃避监管的心态,削弱了监管效果和事故防范效果。各执法部门利用新《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罚的力度仍需加大。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做好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将综合分析存在不足和辖区安全生产形势,从以下五个方面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法律宣贯,抓好重点领域安全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学习贯彻落实好新《安全生产法》、新《行政处罚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继续抓好有限空间、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安全、危化品等专项整治和检查督查。

  二是加强执法信息报送,提高信息报送效率高度重视并加强“双公示”平台与行政执法两平台的数据信息报送更新工作,同时加强政务信息报送,提高信息质量,强化时效、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把握重点、认真总结,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提供客观真实信息,为上级领导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处置实施提供精准依据。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健全执法机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检查密度,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执法经费和装备保障,健全执法自由裁量、信息公开、法律顾问、法制监督、“两法衔接”等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能力。适应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救灾新形势的需要,着力充实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和救援救灾能力建设。强化区、街道两级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选配,保障救援专业队伍和专业设备,加强业务知识和实战能力培训,确保队伍政治素质优良、业务精通、战斗力强。

  五是加大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风险识别能力。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法治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风险识别能力、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知识,防止出现盲目施救的情况发生。同时,加大对全社会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全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江门市江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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