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微博

手机版

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委办局 > 应急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行政处罚

2025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案件执行情况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9-09 12:03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序号案号案件(事故)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立案时间违法行为类型决定内容
1(江海)应急立〔2024〕18 号江门市大正盛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江门市大正盛唐科技有限公司(江海)应急罚〔2025〕1 号2024年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处人民币25000元罚款
2阮淑芳(江海)应急罚〔2025〕2号2024年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二十一条第五项处人民币35000元罚款
3(江海)应急立〔2025〕1 号田军洋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田军洋(江海)应急罚〔2025〕5号2025年4月13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处人民币55000元罚款
5(江海)应急立〔2025〕2 号江门市双木化工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江门市双木化工有限公司(江海)应急罚〔2025〕3 号2025年4月14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处人民币55000元罚款
5(江海)应急立〔2025〕3 号江门市江海区三开贸易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江门市江海区三开贸易有限公司(江海)应急罚〔2025〕4 号2025年4月16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处人民币75000元罚款
6(江海)应急立〔2025〕5 号江门市江海区岩林电子有限公司“12·24”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案江门市江海区岩林电子有限公司(江海)应急罚〔2025〕6号2025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处人民币500000元罚款
钟万学(江海)应急罚〔2025〕7号2025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五、六项处人民币19200元罚款


站内地图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0-12345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