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安监管〔2018〕
67号
转发关于明查暗访贵州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条件确认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街道安监局(办):
现将市安全监管局《转发关于明查暗访贵州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江安监管〔2018〕202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至辖区内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履行职责,进一步深入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维持我区安全生产稳定形势。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