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安监管〔2018〕41号
转发关于对工作场所涉及高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
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街道安监局(办):
为深刻吸取江门华沣“3·13”泄漏事故和台山宝丰“3·26”爆炸事故教训,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现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对工作场所涉及高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江安监管〔2018〕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街道高度重视,即日起迅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反复摸排,心中有数。并于5月7日前填写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局监管股。
附件:《关于对工作场所涉及高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
查摸底的通知》(江安监管〔2018〕111号)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