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安监管〔2018〕40号
转发关于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街道安监局(办):
现将市安监局《转发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江安监管〔2018〕10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街道认真总结分析,严格按照通报的工作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执法力度,打击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维持我区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