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新区(江海区)安监局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安监局 更新时间:2017-12-21 15:01 浏览数:-
各街道安监局(办):
为深刻吸取江苏省连云港“12·9”爆炸事故和山东潍坊昌乐县经济开发区“12、19“事故教训,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区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高新区(江海区)安监局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将《江门市安监局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江安监管〔2017〕347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安监明〔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1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江门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印发
高新区(江海区)安监局岁末年初危险
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江苏省连云港“12·9”爆炸事故和山东潍坊昌乐县“12、19“事故教训,确保我区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