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安监管〔2017〕78号
转发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和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街道安监局(办):
现将市安监局《转发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江安监管〔2017〕2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街道安监局(办)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被调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调查工作,严格审核被调查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数字准确和内容完整。
二、请各街道安监局(办)在9月13日前向区安监局报送有关电子数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汇总和全部单户企业的01-09调查表报送区局。
三、根据市安监局文件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等企业需安装系统后,将单位名称、信用代码、企业类型、费用提取数据等有关信息录入,并将数据生成jio文件后上报各街道安监局(办)审核汇总上报区局(具体操作方法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调查表提报手册》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调查统计系统操作手册》)。
请各街道安监局(办)督促指导辖区范围内被调查企业做好信息数据录入工作,有关的填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也可登录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901/2017/0822/293411/content_293411.htm下载(因附件4为系统安装包,文件过大,不能上传OA系统,请各街道联系区安监局发送系统安装包或登录以上网址下载)。
附件:1、《转发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调查的通知》(江安监管〔2017〕256号)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调查表提报手册;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调查统计系统操作手册;
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调查统计系统。
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江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