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江三防〔2025〕5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转入非汛期后,请各单位按照《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江门市江海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规定》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我区三防各项工作。请各单位结合今年汛期以来三防工作情况,认真总结本行业本部门防汛防风经验教训,完善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同时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接下来防旱防冻各项工作,落实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江三防〔2025〕57号)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