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 工作部署,加强村级工业园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 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教育, 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江海区应急管理局对 4 起特种作业人员未 持证上岗作业的典型处罚案例进行公布,各企业要深刻吸取案例教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筑牢安全底线。
今年以来,我局对存在特种作业生产经 营企业立案4宗,共行政处罚4万元。 近期,江海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江门市江海区某五金有限公司、江门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江门市某灯饰有 限公司和江门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 这4家公司均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以上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 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 项:和《江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第15项: “违法程度情节较轻的”的规定,对这 4 家公司分别处以一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