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居)、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出租房整治是近二年江海区为提高基层应急能力和安全环境而开展专项行动,是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具体内容。
为检验各街道行政村(居)、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组织体系、有大喇叭、有警报器、有避难场所、有风险地形图、有明白卡、有应急通讯、有应急照明、有小册子、有宣传栏”等“十个有”建设和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10月中旬,江海区纪监委、应急管理局联合督导组对三个街道开展村居(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及出租屋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查看了街道工作台账,抽查了村(居)、社区的应急能力建设和出租屋(群租房)的整治情况。3个街道二项工作进度不一,外海街道二项工作进度较快,完成率达到100%;礼乐和江南街道需加强组织指导,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督导组强调,行政村(居)、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全面补齐短板弱项,解决基层应急“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各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江门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杰的指示批示精神,要把行政村(居)、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纳入“乡村振兴”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来考核的要求抓落实,按时间进度完成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防止发生灾害事故。
(督导组在礼乐街道威东村查看应急避难场所)
(督导组在江南街道北湾社区查看应急物资仓库)
(督导组在外海街道金溪社区查看出租屋整治情况)